索引号: 002482031/2013-763965
主题分类: 经济管理
发文机关: 浙江省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13-11-18
浙江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 日期: 2013-11-18 14:11
  • 来源: 浙计规划

 浙江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建国以来,浙江文化翻开了新的篇章,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浙江的文化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至2000年底,全省文化事业、产业机构数达到21876个,文化事业、产业从业人员95635人,文化队伍渐成规模,文艺成果不断涌现,文化事业呈现兴旺之势,改善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一、文化事业发展现状(一)优秀文艺作品层出不穷,文化艺术活动丰富多彩我省文艺工作者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创作了大量具有时代气息和浓郁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九五”期间,共创作了《孔乙己》等50余个剧目,绍剧《大禹治水》,越剧电视剧《秋瑾》,越剧《西施断缆》、《孔乙己》,歌曲《五十六根琴弦连北京》、《唤一声西子踏青去》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越剧《西施断缆》、儿童剧《奥芝国历险记》等分获文华新剧目奖和文华新剧目特别奖;瓯剧《酒楼杀场》、绍兴莲花落《“傻瓜”闪光》、器乐曲《和》获文华新节目奖。小品《一媳三婆》、歌曲《晒鱼鲞》、舞蹈《女儿红》和《出河头》等13个节目和作品在全国“群星奖”评比中获得金奖。在其他全国性各类文化艺术重大评比中,我省的一批文学、美术、摄影、影视等作品脱颖而出。与此同时,一批优秀文艺人才在全国获奖,其中获得“梅花奖”的有18人、19人次。我省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丰富多彩,常办常新,浙江省戏剧节、音舞节、艺术节等已成为繁荣文艺、培养青年文艺人才、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中国小百花越剧节、浙江越剧小百花全国万里行巡演等活动,使以越剧为代表的戏剧活动在全国产生良好影响。全省50多家专业文艺团体、2000多演职人员面向基层开展演出活动;各地举办的融文化、经济、旅游于一体的特色文化活动不断出新,受到群众欢迎。我省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迅速发展,交流面不断扩大,从过去单向接待来访发展到双向交流,并逐步向国际多边文化交流拓展,形成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对外文化交流新格局。交流地区遍及世界五大洲84个国家和地区;交流渠道从官方互访发展到民间商业性演展(出);交流的艺术门类扩展到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民间文艺和文物、美术、书法、工艺美术品等领域;交流层次从省级延伸到市县级。(二)城乡文化工作成绩显著,基层文化网络逐步完善90年代以来,我省实施“创建文化先进县”、“浙江东海明珠工程”等文化系列工程,强化了文化馆(站)、图书馆等公益性国办文化的主体地位,拓展了城乡基层文化阵地。文化基础设施逐年改善,业务建设步上新台阶。全省现有1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市), 2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文化工作模范地区,8个县(市)被评为“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成绩显著地区”, 21个县(市、区)被评为省级文化先进县,193个乡镇被命名为“东海明珠”乡镇,15个县(市)分别被命名为“中国现代民间绘画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等。至2000年底,全省有群艺馆12个,文化馆84个,文化站1836个,群艺馆、文化馆平均设施面积1792平方米。全省县以上公共图书馆83个,乡镇公共图书馆(室)普及率达80%。全省公共图书馆的平均设施面积3253平方米。全省公共图书馆的藏书量达到1715万册,有7个图书馆被评为“全国文明图书馆”。以计算机管理为核心的图书馆现代化建设得到拓展,全省现有55%的公共图书馆应用了计算机管理系统。电影业坚持城市影院改造和农村电影市场开发并重的方针,组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一个布局合理、管理有序、操作规范的电影市场网络已经形成,基本满足了全省广大群众看到看好电影的需求。至2000年,全省共有电影发行单位85个,放映单位2129个,其中电影院591个,影剧院50个,农村放映队1356个,一批标志性、多功能、现代化的影城建成。电影放映场次、观众人数、放映收入、发行收入等主要指标居全国前列。(三)文化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城市文化品位得到提升 “九五”期间,我省抓住有利时机,多方筹资,高起点,抓标志,讲效益,先后建成浙江图书馆新馆、浙江自然博物馆陈列馆、西湖美术馆、浙江音乐厅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项目,启动了杭州剧院改扩建、浙江职业艺术学院(筹)和浙江儿童艺术中心建设等项目。各市地也加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建成绍兴图书馆、温州图书馆、金华市图书馆、杭州少儿图书馆等新馆舍和河姆渡遗址博物馆、杭州红星剧院、温州市群艺馆,在建或筹建的有杭州大剧院(暂名)、宁波大剧院、温州大剧院、绍兴大剧院、嘉兴大剧院及温州博物馆、杭州市历史博物馆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四)文化市场发展渐成气候,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已形成一个门类齐全、品种丰富、布局合理及投资、经营主体和消费层次多元化的文化市场新格局。至2000年底,全省仅文化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文化经营单位有26793家。我省文化市场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还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利润、税金和增加值三个方面,整体效益和人均效益在全国都处在领先地位。《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提高了我省文化市场法制化程度。文化市场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加强。省、市、县(市)三级文化行政部门均设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还建立起一支来自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教育等社会各界的文化市场监督检查队伍,对强化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起到有效作用。(五)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强化,博物馆网络群基本形成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突破和进展。全省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23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5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2座、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43处,这些历史文化遗产都得到了较为妥善的保护;同时对杭州胡庆余堂等10余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余杭章太炎故居等40余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保护维修,抢救和保护了一大批濒临毁坏的地上地下文物,实现了第一批至第三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基本无险情的目标。考古工作有重大突破,慈溪寺龙口越窑遗址、绍兴印山越国王陵被评为1998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杭州老虎洞窑址获2000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全省现有130余家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其中隶属文化行政部门的有69家),综合性、纪念性、专题性的各约占三分之一。有以浙江省博物馆新馆为代表的一批上规模、上水平的重点博物馆,有茶叶、丝绸、官窑、中药等专题博物馆和一批名人纪念馆,形成我省综合性与专题性相结合的博物馆网络群。有5家文博单位被中宣部公布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省文博单位馆藏文物达49万余件,年接待观众近1000万人次。博物馆精品战略实施取得成效,浙江自然博物馆《恐龙与海洋动物精品陈列》获国家文物局1998年度“十大精品陈列展览”精品奖。(六)、艺术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文化科技研究取得成果浙江艺术学校和浙江电影学校合并筹建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使艺术教育层次得到提升和拓展。同时,艺术教育工作通过拓宽办学路子,优化专业结构,增强办学能力,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在职专业人员的培训得到加强,整个文艺队伍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我省的文化科技发展态势良好。舞台调光设备、舞台机械设备等产品应用于全国31个省市的2000多个大中型剧场、体育场馆和电视台等,已成为我省文化科技产业的支柱产品,参与10多个国家的舞台设备科研工程,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部、省级科技进步奖50余项。文物保护工作从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出发,进行文物保护技术的研究,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项。艺术医学、民族乐器、电影技术等科研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突破。艺术科学研究体制逐步理顺,以项目促研究,课题范围从单一的戏剧研究向多方面拓展。我省文化事业所取得的成绩,为建设文化大省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是,从经济大省的地位和建设文化大省的要求看,还存在着许多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文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战略地位、功能和作用认识不足,文化发展总体水平与经济大省地位不相适应。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前列,文化发展仅处于中上水平。与上海、江苏等周边省市相比,我省的文化发展速度不够快。二是文化投入的总量偏少,比例偏低。尽管全省各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逐年有所增加,但由于积存的问题多,缺口较大,部分文化经济政策未能得到落实,影响了文化事业的发展。三是现有文化设施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水平。高档次、高品位的标志性文化设施欠缺,尚未形成辐射力,难以满足群众高品位的文化需求。各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文化设施建设没有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规划布局不尽合理。尤其是国办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问题突出,公益性高雅文化与消费性娱乐文化发展不平衡。四是农村文化依然是文化工作的主要薄弱点。农村文化站、图书馆(室)的设施建设、网点分布、服务能力比较落后。特别是在偏远的山区和海岛,还存在着公共文化设施陈旧、老化,群众文化活动难以组织和开展,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的情况。全省县(市)文化馆面积不足2000平方米的有57个,乡镇文化站面积不足500平方米的有1310个,全省70个县(市)的公共图书馆中有51个馆舍面积低于2500平方米,多数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严重不足。五是大规模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等与文物保护工作的矛盾依然存在,城市建设和开发的随意性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受到威胁。文物工作严格执法、依法管理总体上还比较薄弱。六是文艺人才结构不合理,尖子人才匮乏,文艺队伍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存在着高职称、低学历和队伍年龄老化的现象。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化名人不多,素质全面的拔尖人才明显缺少,文艺创作尤其是一度创作后继乏人。具有较强的文化市场意识、熟悉文化产业开发、善管理、懂经营的文化干部缺少。七是文化体制改革滞后,政策措施不到位,文化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条块分割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发展整体性之间还存在着矛盾;文化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机制没有形成。文化事业内部及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文化产业发展很不充分,总量规模偏小,社会化、产业化程度较低。文化事业投资渠道不够顺畅,多元化投资机制还未形成。二、“十五”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十五”期间,是我省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我省文化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为此,必须立足浙江实际,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文化事业建设的力度。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二为”方向、“双百”方针,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调整结构,优化配置,加快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为出发点,以改革为根本动力,以繁荣文艺为中心,以保障公益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为两翼,大力保护文化资源,稳步发展公益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努力建设文化大省,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生活质量;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促进我省文化事业全面繁荣,经济、社会和文化协调发展。总体目标是:营造一个高效运作、城乡并进、事业繁荣、产业兴旺的文化环境,抓好事业发展和产业拓展两个重点,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和标志性、标准型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及跨世纪文艺人才工程,创建一流的文化硬件设施,建设一流的文化服务网络,生产一流的文化产品,培育一流的文艺人才,建立起有浙江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体系,各项文化事业走在全国前列,成为我国重要的文化区域。 “十五”期间,初步完成文化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文化机构填平补齐,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文化设施得以改造,文化单位的基本条件得以改善。建成一批标志性、综合性的基础文化设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文化产业初步形成规模,浙江文化的总体优势得到凸现,三分之一的县(市)建成省级或国家级文化先进县(市)。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文化事业的管理体制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拓宽,文化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文化设施布局合理,建成一批高水准的标志性大型现代化文化设施。公益性文化事业在扩大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明显突破。各艺术门类各具特色,互相促进,呈现出百花齐放、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实现现代化维护和管理;文化产业化程度有很大提高;健康文化消费在人们日常消费中的比例增大,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二分之一的县(市)达到省级或国家级文化先进县(市)水平。三、文化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一)大力加强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的原则,继续兴建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强化省会城市的文化集聚和辐射功能,将文化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城市文化环境建设相结合,着重抓好一批代表浙江水平的标志性文化设施的建设。 “十五”期间,以承办第七届中国艺术节为契机,构建以杭州为中心的演出场所网络。重点抓好西湖文化广场、杭州剧院改扩建,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浙江儿童艺术中心、浙江省群艺馆新馆、浙江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和浙江曲艺总团、浙江越剧团团部及排练场等工程,启动中国丝绸文化(中心)公园、良渚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做好浙江省美术馆、浙江自然博物馆新馆的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到2010年兴建浙江电影城、浙江文化展览馆等设施。各地级市以上城市在原有设施基础上,改造和新建1至2个现代化的文化设施,到2010年,要拥有2个以上有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标志性文化设施。 “十五”期间,各县(市)逐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的布局,改善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专业文艺表演团体、影剧院的设施和设备条件,消除公益性文化单位无房、危房现象。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在“十五”期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经济强县和文化先进县在2010年前要建成2至3个形象性文化工程或综合性文化中心,基本形成合理布局的文化设施体系。(二)形成创作活跃、演出繁荣、活动丰富、人才辈出的文化艺术新局面实施精品战略,完善精品生产的论证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文艺创作繁荣局面的形成。 “十五”期间,全省每年制作8至10台(部)较高水平的剧(节)目,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其中1至2台(部)剧(节)目力争在“五个一工程”、“文华奖”等国家级评奖中获得好成绩。至“十五”末,有一批代表本省水平的新作产生,其中有5至8台(部)成为艺术精品。到2010年,我省拥有一批反映时代主旋律、形式多样化、具有浙江地域特色的艺术精品,并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每年组织有影响的重大、大型文化活动,将原来每两年分别举办一届的戏剧节、音舞节和曲艺杂技节,统筹为每年轮流举办其中的一项,使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在我省得到全面的发展。“十五”期间以一流水平全力承办好2003年第七届中国艺术节,全面展示我省社会发展和文化艺术的成就。通过艺术节,推出一批新人新作,扩大我省文化事业在全国和世界的影响,全面推进文化艺术的发展。继续发挥我省越剧的优势和以“小百花”为标志的戏剧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和扩大越剧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从2005年至2010年举办2届“中国小百花越剧节”,促进我省戏剧繁荣、人才辈出、艺术创新、市场活跃。(三)建设机构健全、设施先进、特色鲜明的城乡群众文化网络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社会作用,加强群众文化网络建设。“十五”期间,使“县县有文化馆,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在我省全面落实,重点填补文化馆、站建设的空白点。省群艺馆馆舍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杭宁温三市群艺馆和其他市群艺馆分别达到1.5万平方米和1万平方米,县文化馆馆舍面积达到2500平方米(其中,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海岛县馆舍面积应达到1500平方米),乡镇、街道文化馆应分别达到1500平方米和1000平方米(其中,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海岛乡镇、街道站舍面积应达到300平方米)。各群艺馆、文化馆(站)公益性文化活动用房面积不得少于馆舍面积的80%。深入开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缩小城市与农村、平原与山区的文化生活差距。继续加强以建设集镇文化为点、营造海疆和交通干线文化带为线、创建文化先进县为面的基层文化建设工作,增强农村文化发展的后续能力。积极开掘民俗文化、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建设“一乡一品”农村特色文化之乡。到2010年二分之一以上县(市)达到省级或国家级文化先进县水平。(四)努力实现图书馆的现代化、网络化、数字化加快图书馆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形成类型齐全、布局合理、藏书丰富、检索便捷的省、市、县、乡镇四级图书馆网络。到“十五”期末,建立省数字图书馆,县以上图书馆和部分乡镇图书馆实现自动化管理,市和四分之一的县(市)图书馆实现网络化。到2010年二分之一地级市基本建立数字图书馆,二分之一的县以上图书馆基本实现网络化。加快图书馆硬件设施的建设。与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步伐相适应,分三步基本达到图书馆的设施标准。省图书馆馆舍面积应达到5万平方米,杭宁温三市公共图书馆和其他市应分别达到3万平方米和1.5万平方米,县公共图书馆的馆舍面积应达到2500平方米(其中,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海岛县馆舍面积应达到1500平方米),乡镇、街道公共图书馆的馆舍面积应达到150平方米(其中,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海岛乡镇、街道馆舍面积应达到80平方米)。(五)建设现代化、多层次、多功能的城乡电影市场网络调整和优化电影放映网结构,提高电影经营的集约化、产业化程度。在城市,着力引进、推广电影高新技术,增加影院科技含量,积极扶持一批标志性设施的建设,建设浙江电影城。在农村,按照农村集镇化的发展趋势,重点建设和巩固集镇电影院。同时,加快集镇影院建设,使其成为多功能、综合性的文化娱乐中心。继续做好多形式、多渠道开发农村电影市场的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电影放映“2131”目标,实施浙江农村电影“银星工程”。至“十五”末,全省县级以上专业电影院有50%实现数字立体声放映技术。全省有20%的专业电影院达到《浙江省三星级电影院标准》。各地级市在“十五”计划初期要全面开展一、二星级电影院的评定工作,至“十五”末,全省有60%的专业电影院达到星级标准,其中有25%的专业电影院达到二星级标准,有35%的专业电影院达到一星级标准。(六)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文物、博物馆体系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力争至“十五”期末,省级文保单位达450处,县级文保单位达2500处,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达70处。积极而慎重地做好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力争我省有一处文化遗产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贯彻《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做好已经公布的名城、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制定工作,实施规范管理。确定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经费,支持省级名城、保护区中传统街区、地段、建筑的保护工作。做好考古发掘、大遗址保护工作和文物抢救维护工作。以良渚遗址群为重点,继续做好大型古文化遗址的保护工作。争取将良渚遗址群保护展示规划纳入国家的“十五”规划专项,并完成汇观山、瑶山、荀山三处重要的良渚文化遗址的展示工作,建立国家大遗址保护展示园区或国家遗址公园。做好余姚河姆渡遗址第三期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以及慈溪上林湖越窑遗址、绍兴印山越国王陵等大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加强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调查、发掘工作。完成配合杭宁、杭金衢、金丽温、乍嘉苏等高速公路建设进行的考古发掘;积极开展标准化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中的考古发掘工作。确保“十五”期间我省有一项中外合作考古项目、一项水下考古项目开展。集中力量完成“九五”延续的文物抢救、维修项目的收尾工作,基本实现省级以上文保单位无险情。认真做好“四有”、重点文保单位专项保护规划编制、考古发掘资料整理以及藏品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健全和发展具有浙江特色的博物馆网络体系。在完善现有博物馆功能、提高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重点新建、扩建一批多功能的现代化博物馆,首先抓好浙江自然博物馆新馆、中国财政博物馆以及中国丝绸文化中心的筹划和建设,同时指导各地做好杭州市历史博物馆、宁波市博物馆、温州市博物馆、湖州市博物馆、金华市博物馆、衢州市博物馆、河姆渡遗址博物馆三期等工程的建设。鼓励发展各具特色的专题博物馆,重点规划有巨大影响力的历史专题博物馆。积极扶持、鼓励民办博物馆。以创新的意识,全面提高博物馆陈列展览、教育服务水平,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充分运用现代化展示手段,增强陈列展览的可看性和参与性,争取年观众量达到1100万人次。(七)全面提升对外文化交流的规模和品质,传播中华民族文化,融汇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实施浙江对外文化交流“精品、网络、宣传、人才”战略,建立层次多元、渠道畅通、形式创新的对外、对港澳文化交流格局。优化我省外向型文化艺术产品质量和结构,提高我省的文化艺术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构建广泛的对外文化交流网络,稳定而通畅地输送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在对外、对台港澳文化交流归口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基础上,建立灵活、有序的管理运行机制,达到全省资源共享、平衡发展的交流新局面。有计划地举办国际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我省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十五” 期间,每年引进超百批(次)团组(含个人)的国际文化交流项目,并努力创造年10 %的递增率,提高文化艺术演、展项目在交流总量中所占比例;逐步增加派出项目的比例,缩小交流项目逆差;逐步增加对外演、展项目中商业性、有偿性项目的比例,努力创造高于上年度3-5%的递增率;在引进项目中,提高精品艺术项目的含量,力争国外高雅艺术项目占总项目的5%。在原有的精品生产基础上,各地级市每两年生产1至2个文化艺术演、展产品输送到国际文化市场上销售。到2010年,以省级文化系统为龙头,大力开发外向型文化产业。以地级市为主体、社会其它相关机构为补充的对外文化交流体系得以均衡发展,具备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国际文化交流的产品生产能力和活动实施能力,使浙江成为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我省主要艺术团体在国外演出场次应占全年演出总场次的8%;各种文化艺术形式的精品及其附属产品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切实加强和提高我省文化产品的竞争能力;对外文化经纪机构发展成为有国际水平的专业化文化贸易营销组织。(八)建设布局合理、供求平衡、繁荣健康的文化文物市场“十五”期间,在深入挖掘我国传统优秀文化娱乐方式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吸纳和引进国外文明健康、科技含量高的现代化娱乐项目,不断开发新的娱乐服务项目,提高文化娱乐品位和科技水平;调整并优化市场规模和行业结构,发掘优秀传统文化经营项目。 加快文化娱乐市场法规建设,建立公平竞争的文化娱乐市场秩序。初步健全文化、文物市场的基本法规和行业规范;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经常性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初步形成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文化、文物市场管理机制,实现文化市场电脑网络化管理。进一步改善我省文化市场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提高全省文化、文物市场的经营效益。到2010年,地区间市场规模、市场特色、市场效益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文化、文物市场。杭、宁、温等地将以市场规模、项目等方面的优势为依托,积极向市场秩序、管理方式、市场效益等方面的优势转变,并在发展质量上继续保持领先。金华、绍兴、台州等市以新地域文化为基础,发挥商品经济的网络优势,使文化市场的规模、档次、效益等方面形成特色。(九)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艺术教育体系,以舞台科技为主体的文化科技及研究工作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大力发展艺术教育事业,办好各级各类文化艺术学校。省本级将人才培养的着眼点逐渐调整到与文化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上,以筹建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契机,提高我省艺术教育的层次,使之成为我省培养高级艺术人才的摇篮,到“十五”末,争取更名为浙江艺术学院,并逐步创造条件建设成本科院校。同时依托浙江大学等高校,定期选送政治、业务素质较高,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干部接受硕士研究生课程教育。各地级市积极争取组建艺术中等专业学校,普及艺术中等教育。建立、健全短期岗位培训制度,通过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和研讨班,更新在职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在职人员的文化素质。加快人才的培养步伐,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干部培养模式,努力建立一支能适应新世纪的文化艺术学科带头人及其后备人才队伍,“十五”期间要培养一批学术造诣较深的学科带头人、具有创新思维的高级管理人才以及兼晓行政管理、现代科技和外语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形成合理的人才配置。“十五”期间,省级文化系统力争实现新增博士生10名,硕士生30名,本科生300名。有1至2名高级专家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至8名专家进入省“151人才工程”,并按1:2的比例培养配备上述专家后备人才。努力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增加文化系统专门人才的总量,通过引进和培训,到“十五”末,省、市、县三级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专业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程度者分别达到70%、60%、50%,三级博物馆分别达到80%、70%、60%,三级艺术表演团体达分别到60%、50%、40%。到2010年,文化队伍基本达到各专业门类人才齐全、后继有人,具有本岗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60%以上的局面。形成一支集文化管理、专业文化、基层文化工作者和文化产业经营者为一体,适应时代要求的文化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加强文化科技、艺术科学的研究与应用。切实结合本省实际,充分考虑文化自身特点、功能和优势,继续确定舞台技术、仿古建筑设计、文物保护技术、图书馆自动化研究及科技信息服务为主体,构筑我省文化科技产业体系的框架。积极探索采用高新技术进行文物勘探、发掘、保护、处理等的研究,同时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促进文物的开发和利用。加快图书馆自动化与文献数据库的建设,力争使我省的公共图书馆网络成为我省科技信息服务中心。继续搜集、抢救、整理我省的文艺资料,促进基础科学研究和管理。“十五”前三年,完成十大集成浙江卷的全部工作。围绕弘扬民族传统艺术、鉴别吸收外来艺术、提高文艺创作和表演水平,开展艺术研究,确保我省的文化艺术科学研究有一个新的局面。(十)发挥资源优势,创造规模特色,提高竞争能力,使文化产业的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发展文化产业是深化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文化产业要成为文化事业发展的强大支撑,成为文化大省的重要标志,成为我省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源。我省文化系统发展文化产业的总体思路是:优先发展本体产业,积极扩张延伸产业,主动寻找合作产业,争取把文化产业培育发展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 “十五”期间,基本实现对全省文化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趋向合理,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产业运行框架,组建若干个具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公司),局部形成文化产业的区域网络;加快改革,逐步实现文化产业和所有制的多元结构;文化产业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效益快速增长。到2010年,中心城市文化产业具备辐射力,重点区域文化产业形成规模,具有浙江特色的文化产品及文化服务形成产业体系,并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使浙江成为在全国较有影响力的区域。——文艺演出业。基本形成产业化运行框架,加强营业性演出,以承办中国第七届艺术节为契机,建成和改造一批规模较大、设施先进、具有现代化特征的演出场所。发展以省和重点城市为龙头的演出机构,形成艺术产品与市场之间的流通渠道,辐射全国,促进演出市场的繁荣。——影视业。初步实现影视制作、发行、放映一条龙,形成以国有影视企业为主体、多种企业组织形式并存、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影视生产经营格局。在省级组建电影企业集团,积极稳妥地进行行业机制改革。在城市新建或改建一批具有现代化设施设备的中小型电影院,促进高科技在影视业的运用。全省的影视产业保持全国前列水平。——图书音像业。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协同各类图书馆共同开发文献信息资源的开放型系统,形成较完善的文献信息服务市场,通过放开搞活、公平竞争,培育一批专业化的中小型图书音像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图书音像出版业的科技进步。——文化科技业。建立以科技创新为基础、舞台科技和仿古建筑设计为重点、现代企业制度为保障的文化科技产业体系。建成一定规模的科研生产基地,保持和发展调光技术及产品优势,使浙江成为中国舞台技术产业中心。——文物博物业。建立以文物复制品生产销售、文物展览和文物景点旅游开发为主体的文博产业体系。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依托,重点开发以文保单位与景点相结合的旅游业。加强文物复制产权的保护。在浙江形成一个有全国影响的民间文物市场。——文化娱乐业。建立一个有法律法规作保障,面向大众、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市场。不断优化文化娱乐产业的类型结构和规模结构,在大力发展传统优秀文化娱乐方式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吸纳和引进国外文明健康的现代文化娱乐项目,不断优化文化娱乐产业结构,使娱乐业成为满足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行业。——艺术教育业。建立开放型、多样化的艺术教育模式,形成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专业教育与普及教育并举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艺术教育培训体系。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龙头,发挥各级文化部门的优势,优化教育资源,深化艺术教育体制改革,大力推动艺术教育培训业的发展,使艺术教育成为提高人民群众文化艺术素质的重要途径,成为群众文化消费的热点之一,并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四、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对策和措施(一)加强对文化事业的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以人为本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特别强调文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实践 “三个代表”,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大省。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硬”、“文化和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以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观念,做到文化建设五纳入——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政治体制改革,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任期目标的重要考核内容。(二)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切实增加包括文化建设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保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各地对文化事业基本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的投资增长幅度,应继续适当高于同期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总投资的增长幅度,总量上要超过“九五”。同时,各级财政要在预算内适当增加各种专项经费、专项补助和专项资金,并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加强对农村文化的扶持力度。“十五”期间,着重解决基层文化馆(站)设施短缺、破旧、落后的状况,要适当增加东海明珠工程建设补助经费、老少边贫和海岛山区扶贫经费,并要求各市、县予以配套,使我省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达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要求。(三)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大省若干文化经济政策的意见》,鼓励社会多方力量投身文化事业建设,发展文化产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化经济政策,各地要加大对文化娱乐单位和广告、传播等经营单位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力度。文化事业建设费要纳入到财政预算管理并用于文化事业建设;继续实施发展电影事业的五项经济政策。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对文化事业的经常性投入,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建立健全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制度,各种专项资金要按照提高质量、调整结构、增加效益的原则,重点用于支持文化精品生产、文化工程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点文物保护、文化扶贫、文化市场培育引导等。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文化设施建设应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鼓励社会捐赠公益性文化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单位加快科技进步,根据技术、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允许文化品牌、创作和科研成果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加强对文化市场的宏观调控。(四)研究制定文化产业政策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文化资源,提高文化企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注重文化创新,加快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化建设要求相适应,以若干文化产业集团为“龙头”、文化中介服务机构为联结的文化产业组织机构;形成以浙江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为依托的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优势。针对文化产业的特殊发展现状,从政策上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对国办文化产业单位的资产,在经过认真清理和评估后,允许作为资本金投入产业经营。对新兴和具有创新性、高科技的文化产业项目,政府可安排一定的政策性贷款,省财政在“十五”期间每年适当安排一定数额的贷款贴息资金,用于补助具有偿还能力的文化项目的贷款利息。进一步放宽文化产业相关行业的融资渠道,以形成产业经济成份多元化格局。注重发挥地方税收政策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减轻扶持性文化产业单位的负担,根据国家关于“文化系统的税收和上缴利润原则上返还文化系统”的精神,酌情将退税返还给文化部门,以利于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在争取国家投入的同时,要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鼓励社会、企业、个人投资文化、办文化,提高文化事业的融资能力。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投入,取消一些对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投入文化产业领域的限制,从而优化我省文化产业的资金结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化趋势。要大胆引进外资,组建多形式的文化产业风险基金和投资公司。  (五)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以法治文、以法兴文。根据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将文化事业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规范管理之中。加强文化立法,为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持。实施、完善和制定出台《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文化馆管理、社会文化活动管理和文物流通管理、良渚遗址群保护管理等多领域的地方立法,逐步建立宏观激励机制和调控机制,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文化文物市场管理、文化活动、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使文化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坚持执法与立法并重,大力加强文化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全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推行政务分开,提倡建立公开的办事、办文窗口,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相一致、与文化艺术自身发展规律相符合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和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行政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在对文化事业单位性质、功能的科学定位和分类指导的基础上,以政策指导、法规调整、信息服务、检查监督为主要内容,形成政府宏观管理文化事业的新格局。继续把国办文化专业剧团的改革作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以艺术生产为中心,对全省艺术表演团体的结构布局做出合理调整,发挥政府、社会、集体几个积极性办好剧团,建立起一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新机制。要求各地级市抓好一个重点团,扶持一至二个重点艺术门类。在办好国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同时,可采用国办、民办公助或股份制经营等多种形式,组建演出队伍。在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和生产上,政府以采购的办法予以调节和引导,并对其参与政府倡导及指令性的活动以补贴或奖励的方式给予经济上的投入,从而达到一种新型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供求关系。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改革不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改变政府对文化产业单位的直接管理、统包统揽为间接管理、政策引导为主,建立代表国有资产的文化产业营运管理机构。建立充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文化产业运行机制。要按现代企业制度来规范和改造文化企业。(七)加强文化队伍建设造就一大批跨世纪文艺人才,是建设文化大省、实现文化现代化的重要条件。要抓住人才这一核心环节,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培训、引进等各种办法和途径,有计划地培养各类文化人才,特别要注意培养发展文化产业的复合型人才和急需的专业人才。改革现有的人事管理体制,打破地域、年龄和级别等观念,建立畅通的人才交流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全国各地的人才。大胆启用新人、能人,注重人的创造力,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建立有利于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用人制度,广泛实行以全员聘用制为主的多种用人制度,强化竞争机制。推行人事代理制度,逐步实现艺术工作者自由择业。打破分配制度上的平均主义,把按生产要素分配同按劳分配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挖掘和发挥文化部门自身的潜力和优势,积极探索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实行内部激励机制、分配倾斜政策,提供宽松的创业环境;改善外部环境,营造一个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华的良好机制。要分层次、有重点地抓紧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形成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廉政建设,搞好各级各类文化艺术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