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本年度报告主要内容为省监察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咨询处理情况,下一步主要工作和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省监察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督促省政府各部门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办理程序,切实做好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监察厅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结合行政监察工作实际,明确省监察厅机关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加强监察厅信息中心工作,配强配优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建设,加大信息网络基础建设投入力度,为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奠定基础。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保守国家秘密法》、《纪检监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具体范围的规定》和《网络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加大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积极拓展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扩大社会知晓面。加强与国家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公开我省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信息。年初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及特邀监察员情况通报会,通报过去一年的反腐败工作进展、成效和新一年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加强与浙江日报、浙江在线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联系,及时公布省政府廉政会议、省纪委全会公报、决议和省监察厅重要会议、文件等信息。充分运用“浙江廉政在线”门户网站、《反腐败导刊》、《反腐前线》电视栏目等本级载体,及时公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监察工作信息。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具体操作规程,规范管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明确相关室的工作职责,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有效性。针对复杂的依申请事项,及时协调、专题会商,使答复有理有据,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有效提升了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监察厅主要通过“浙江廉政在线”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反腐败导刊》、《反腐前线》电视栏目等途径主动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一)“浙江廉政在线”门户网站
浙江廉政在线网站在显著位置公开了单位简介、各市监察局、各派驻(出)监察机构的联系方式和有关网址。2013年度,通过此网站设置的“政策法规”、“廉政文化”、“廉政教育”、“廉洁自律”、“纠风工作”、“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案件聚焦”等栏目公开工作信息36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6条,占4.38%;“廉政文化”40条,占10.96%;“廉政教育”类信息14条,占3.84%;“廉洁自律”类信息136条,37.26%;“纠风工作”信息51条,占13.97%;“执法监察”类信息27条,占7.40%;“效能监察”类信息51条,占13.97%;“案件聚焦”类信息30条,占8.22%。
(二)新闻媒体
2013年度,省监察推动本级及各市监察局在全国与省级新闻媒体上共刊发2321条有关政府信息(其中人民日报刊发30条,新华社49条,中央电视台28条,中国纪检监察报461条)。同时,通过52期《反腐前线》节目和12期《反腐败导刊》宣传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省监察厅本级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其中同意公开和部分公开3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而告知申请人通过相应法定途径提出的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高度重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的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争议所涉及的问题。2013年度省监察厅本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1件,经省法制办复议后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六、咨询处理情况
积极配合做好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省政府“政务通”网上值班栏目、“省长信箱”等工作,受理 “在线咨询”等来信165件。
七、下一步主要工作和措施
下一步,省监察厅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省监察厅本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好省政府统一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的统一归口和审查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加强“浙江廉政在线”网站建设,建立快速发布、集中监管、统一查阅、便捷搜索的信息公开平台,努力把网站打造成信息公开门户平台。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畅通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及时协调解决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切实有效地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交流工作,提高各级行政监察部门有关负责人、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五是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政府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着力推动问题解决。
省监察厅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