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j.gov.cn)下载。
一、概述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省政府办公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由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做好准备,编制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三是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订了《关于做好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核,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四是利用多种载体,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的公文类信息(保密规定要求保密的除外),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公文。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内容包括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及实施;关系民生的政策措施;公共事件应急;执法监督检查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省政府办公厅在省档案馆和浙江图书馆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制成纸质文本,存放在省档案馆,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获取政府信息,省政府办公厅在省档案馆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委托省档案馆工作人员现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6件,答复6件,内容主要涉及土地、规划、环保等事项。
省政府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省政府物价部门还没有核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省政府办公厅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还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
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还不够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
省政府办公厅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公开协调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二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加快资源整合,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进行,推进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