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 日期: 2016-01-15 17:05
  •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政府督查室: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我局对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以来,我局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我局先后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新闻出版工作会议和省局年中工作会议等场合,多次强调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把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同时,对200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此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同时,积极对有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持和物质保障,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三是完善制度保障。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通知》(浙新出发〔2008〕41号),认真部署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岗位责任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四是按要求认真编制了《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加载到浙江新闻出版网。五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途径。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努力发挥我局“浙江新闻出版网”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将其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模块和“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政策法规”、“最新文件”、“政策释疑”、“在线咨询”等栏目、功能,把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流程及执法岗位责任等内容向社会广泛公开,及时发布有关政务信息,做到政务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公开及时有效;还专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进一步加强《浙江新闻出版》报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内容和作用,使之成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刊物。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负责接待公众对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的查阅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此外,必要时还可通过新闻媒体或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有关信息。六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保密审查,防止出现泄密。七是搞好督查,长效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根据省政府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从机制建设上入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管理。如通过开通局长信箱、网上在线投诉、咨询功能和加强内部管理等途径,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编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与研究、工作规则、业务动态和其他等六大类。2008年,通过我局子网站共发布文件44件,其中,行政法规4件,规章7件,本局规范性文件1件,其他规范性文件17件,公布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5件;发布政务信息186则;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和版权作品登记2584件;受理和处理在线咨询、在线举报、在线投诉116件。同时,编发《浙江新闻出版》24期。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08年,我局未收到过社会公众或有关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2008年,我局未发生过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而被提起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看,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信息的发布存在不太及时的现象,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完善。2009年,我局将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功能和内容,增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机关。研究建立“浙江出版信息发布会”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