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日期: 2016-01-15 17:11
  •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浙江省物价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一、概述

  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及时制定了浙江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作了浙江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并在省物价局门户网站上(www.zjpi.gov.cn)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信息。确定省价格投诉举报中心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和信息公开查阅点。2008年,我局通过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及报刊、广播等途径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共主动公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价格和收费政策,价格行政许可,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和价格工作动态等信息559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我局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的第一年,我局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着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局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的学习,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