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日期: 2016-01-06 16:25
  •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浙江省物价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实施的第二年。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及省政府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省物价局门户网站、《浙江价格政策公告》,另外以报纸、广播、电视等辅助方式公开。2009年我局创办了《浙江价格》期刊杂志(月刊),在全省范围建立了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监测公布制度,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生猪预警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季度考核通报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平台,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共主动公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价格和收费政策,价格行政许可,重要商品价格动态,价格工作动态和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信息1424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我局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申请行政复议5件,均以上级部门维持或驳回复议申请告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良好,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得到了保障。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和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频次不断增加、要求也不断提高,申请公开工作难度不断加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推进公开。继续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是及时更新有效公开。按照《条例》要求,对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归类,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及时更新维护,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特别是加强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政府价格信息的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遵循规定依法公开。按照《条例》中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同时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