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16-01-06 16:42
  •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概要

2009年度报告由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综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互联网站(https://zhejiang.chinatax.gov.cn/)“浙江地税”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邮编:310007,电话:0571-87668689)。

一、总体情况综述

2009年,是《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浙江省地税系统以发挥税务信息对公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出发点;以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为立足点;以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为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和浙江省政府关于做好实施《条例》相关文件的要求,在总局办公厅和省政府督查室的指导下,认真总结了政府信息公开一年多来取得的有益经验,通过组织学习、充分征求意见、有计划地开展并指导2009年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09年遭遇全球金融危机的强力冲击下,全省开展了旨在为企业减负和送服务上门的“春雨”专项活动, 在政策权限内及时、高效地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省政府出台的社会保险费有关优惠政策信息予以公开,落实到相关企业,有力地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在2008年构建相对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基础上,全省开展了启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正常运行、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和重视信息公开载体的承载传播能力建设等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并取得了让纳税人和其他有关用户较为满意的效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运行情况

按照总局、省政府的相关部署,由省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内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内相关单位副处长为办公室成员,整合设立的“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正式运行一年,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省地税系统规范有序地开展。省辖各级地税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对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明确信息公开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和决策;

2.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省局机关和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的开展,起草制定省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税收宣传)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工作简报、日常工作函件等文稿;

3.开展我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税收宣传)日常工作,包括信息的更新维护、制度的制定落实、载体的建设完善、部门的组织协调等。

实践证明,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税收宣传等几项工作在组织架构、制度规范等方面的整合,紧紧围绕了地税中心工作,加强了各部门协作配合,有效组织开展了全省地税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

(二)公开目录、指南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于2008年制定的《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局公文主动公开发布审核管理办法》等五项制度正式执行了一年。上述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规范了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为基层地税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具体实用、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有力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税务信息。

(三)基础载体建设及配套工作落实情况

1. 贯彻落实《条例》的准备工作

一是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按总局部署贯彻落实施行《条例》有关工作,要求各地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顺利实施;三是采取会议培训、网络转载、在内外网开设专栏、编发简报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设置了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申请信息、查询信息、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2.建立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

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本局的主动公开目录,结合公文处理工作,对《条例》实施后形成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3.提升了网上平台功能

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2009年省局对门户网进行了升级改版,从界面友好度,信息丰富性,利用便捷性等方面提升原有门户网站的功能,通过在门户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依申请公开受理箱等,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申请;同时,通过制定全省地税系统网站建设标准和开展网站测评,提升全系统网站建设水平和政府信息公开水平,2009年全省地税网站无论是版面设计与内容充实都达到了更高一层水平。

4.完善实体平台

根据实际情况,省局对省级征管的纳税人的信息查阅受理设在直属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对省局本级信息的查询受理设在局办公室;各级地税部门在当地所辖的办税服务厅或相关场所内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方便群众查询和申请受理。

5.扩展多媒体载体,借助第三方媒体

一是扩展语音平台。在“浙江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立了语音受理信箱。二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税收宣传媒体平台,把信息公开工作和税收宣传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与浙江省网名数量大,影响力强的浙江在线网站合作,开设浙江在线地税频道,及时公开税务信息,加强了税收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税务信息公开的广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以纳税服务为重点,继续推进税务信息公开,着力优化纳税服务、不断规范征纳行为。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省局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相关政府信息。通过各种便于纳税人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全面公开,实现办税事项公开透明,使得征纳双方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同时增强了广大税务干部依法征税、规范行政的意识,也切实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税收成本。实践表明通过公开税务信息,有助于密切征纳关系,从而有利于税收环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继续完善2008年制定的《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其中包括18大项应公开的内容和详细的子项,内容基本涵盖了地税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领导简介;

2.机构设置;

3.主要职能;

4.发展概况;

5.工作计划;

6.地税工作动态;

7.税收政策法规;

8.地方税收(费、基金)征收管理;

9.办税(费、基金)指南;

10.税务行政许可规定;

11.非许可审批规定;

12.地方税务稽查管理;

13.税收收入统计数据;

14.人事管理信息;

15.重要事项公告;

16.采购招标事项;

17.注册税务师管理事项;

18.其他需公开的信息。

截至2009年12月31日,省局通过外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5条,其中机构信息15条,政策法规信息403条,人事管理信息3 条,税收统计数据75条,政府采购10条,行政许可5条,非行政许可审批29条,工作动态536条,税务稽查14条,重大事项2条,其他工作22条。

图示如下: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及相关渠道

1.网站平台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s://zhejiang.chinatax.gov.cn/)以“税收宣传、政务公开、服务大众、提供税务信息、监督地税执法”为服务宗旨,无偿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和信息服务,是我省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等相结合的平台。2009年,省局的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通过改版升级来提升界面的友好度,内容的丰富性以及查询利用的便捷性。

2.《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法规政策公告》

主要刊登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采用月刊形式,全年12期,通过全省办税服务厅提供给纳税人。

3.税收新闻发布

不定期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发布税收政策、征管制度、税收统计数据、税收工作重大举措以及其他重要新闻,配合做好税务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等各类新闻、信息的发布。主要有《浙江税务》杂志、《今日早报》地税专刊等新闻媒体。

4.各地的办税服务厅

通过办税服务厅中的触摸屏查询系统、办税指南、涉税公示公告栏、大屏幕显示器等设施,向纳税人公开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制度、办法和流程等。

(三)主动公开的特色及重点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并细化了18类主动公开信息,在按国家税务总局和浙江省政府有关要求提供机构设置、部门概况、规划计划等基本的政府信息之外,着重结合地税部门实际,做好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办税指南、涉税服务等信息的细化公开,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安全审查,把信息公开与税务宣传结合起来。

1.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全面、分类合理、获取方便

省局在门户网上提供了所有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税、费、基金的介绍,完备的法规库提供了4600余条法律法规信息;提供了各税(费)种和各行业的优惠政策;提供了便捷易用的法规查询功能,方便用户查阅。

2.税收管理相关制度信息全面完整

税收征管方面提供了包括征管法、发票管理制度、纳税服务规范等法规制度,及时做好欠税信息网上公开;税务稽查方面公开稽查工作规范、工作程序,重视对大案要案的曝光,达到公开要求的一律予以公开曝光。

3.办税指南内容详尽,信息服务形式多样

省局门户网站提供的办税指南服务,详细介绍了办税的各项程序和办税流程;同时网站分类提供各类税收信息、税务理论研究、税收及财会知识等涉税信息服务;设立“网送税法”、“社保征收”、“发票之窗”、“注税管理”等专题类栏目,并注重以flash等多种视频媒体的形式予以传达税务相关信息,丰富了网站信息服务的内容及形式。

4.重视公开信息安全保密审查

为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涉税信息公开需求,又避免发生信息泄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相关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通过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各类信息加强安全保密审查,把握好既保守国家秘密又便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

审查过程中,着重对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着重对税收工作重大决策事项,制订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有关制度,月度、季度、年度等税收收入数据等八个方面内容进行审查。确定了对公开信息的审查标准。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主要依据是否属于密级文件内容,是否属于省局尚未正式决定的事项,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等六个标准进行。

同时也重视公开信息的审查的程序。明确省局保密委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组织管理,局内各单位为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单位进行保密审查后,经本单位领导审签,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上级保密部门确定;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5.信息公开与税务宣传相结合

通过结合税收服务与宣传“十百千万送服务”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十百千万送服务”为载体,通过“十项便民措施”、“百场专题税企沟通会”、“千名税干进千企”、“网送税法连万家”、“纳税人之家”、“纳税服务志愿者”等活动,千方百计为纳税人解难题、送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信息和政务公开。2009年,全省组织税企沟通会631场,参加人数达72881人,免费发放税收政策资料163261份。全省各级地税部门选派7038名地税干部走进16589家企业,现场解答涉税问题6929个,收集意见建议2787条。“网送税法连万家”,通过优化省地税局网站税法专栏功能和内容设置,及时公开法规政策,方便纳税人掌握税收政策动态;借助《浙江地税信息系统》和12366语音服务系统发送短信,公开办税事项,提醒纳税人及时办理涉税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对于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需求,2009年,省局严格执行2008年制定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和内部办理流程图,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在公开程序方面的规范。得益于规程对内容、流程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明晰了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办理程序时限等要求,从而形成环环相扣、快速响应的办理机制,提高受理的效率。

(一)划定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对受理的申请,在审核时把握好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如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信息;对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对公开后可能影响税收调查、取证和检查等税收执法活动的信息等五类信息,规定不予公开。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出了详细的目录。

(二)明确了申请受理后的办理流程

对各类申请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初审后,分三类情况进行处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处理,需由省局相关职能处室受理的转发至相关处室办理,应由各市、县局受理的通过网上分发至各市地税部门处理。同时明确各部门办理的要求和时限,做到事事按程序、件件有答复。

(三)明确了受理部门需担负相应责任的事项

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等六类情形,将由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截止到2009年底,省局机关共受理了2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按规定进行了相应处理,申请人依法获取了相应信息,满意程度较高。

四、其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省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3人,兼职人员为14人。各市、县地税机关的办公室均配备了至少一名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省局及系统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省局机关及省级税务部门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是形势严峻的一年,金融危机的影响挫折了企业发展的信心,浙江省地税局作为省政府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中一个执行部门,在及时公开相关税收政策信息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开展了专项的“春雨”行动,以此为契机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做了更进一步的工作,当然,我们也深知与公众的广泛深入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形式多样性,查询利用的便捷性,内容的丰富性等方面需要有更为创新性的开拓。借2010年为“纳税服务年”的契机,结合现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纳税人依法享有的14项权利和负有的10项义务,开展纳税人对信息公开的满意度调查。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和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税等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与形式

着眼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依托税务网站、报刊、图书等载体,围绕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进行宣传和辅导,一些地方建立纳税人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完善各级税务部门新闻发布机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规范12366服务热线,分行业类型编写纳税指南;借助纳税人之家等形式宣传纳税人权利和义务。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制度

概括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制定完善实施纳税服务3年工作规划中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完善系统内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