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日期: 2016-03-22 14:37
  •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公布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注重政府立法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程度;打造法制信息公开平台,畅通多种公开途径;创新法制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建设”四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10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www.zjfzb.gov.cn/)下载。 
一、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14年,省法制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政府法制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政府立法工作信息。2014年省法制办公开了《关于修改〈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在部分市县暂时停止施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等12件法规;公布了《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等17件规章。上述法规规章全部通过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在浙江日报等媒体进行刊登。为科学制定下年度立法计划,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15年度立法工作建议。
(二)公开行政复议有关工作。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行政复议工作,省法制办在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条件、受理范围、申请方式、办理程序、申请期限等办理流程,为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提供便利。建立行政复议典型案件案例分析和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制度,先后通过网站公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和16件省本级行政复议决定书,刊载行政复议动态139条。
(三)公开执法监督检查信息。在试点、调研和论证基础上,起草公开了《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草案)》《浙江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草案)》,重新审核并确定了全省各执法系统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网上在线审核办理执法证件18973本,确保个人执法证件信息在法制信息网上公开查阅。
(四)公开文件备案审查情况。通过省法制办门户网站的备案审查系统,及时公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截至11月25日,对省级部门报请省政府拟发的11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547条,发出法律意见书106份,经过法定制定程序统一编号并发布87件,并适时公开。对省级部门自行制定的47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统一登记和编号,并进入网上报备系统自动备案,便于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网上查证。
(五)公开政府法制调研信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年度调研课题安排,省法制办主要承担“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及不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重点和举措研究”的课题研究。在总结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的基础上,撰写了课题报告,并提出“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切实规范行政决策、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加重视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强化行政监督、加强组织领导”等八方面的对策建议和具体措施。
(六)公开法制工作相关工作。通过浙江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网,以文字、图片、音像与课件的形式,及时公布省法制办领导及各处室的工作动态;发布省法制办年度信息工作报告;做好法制办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和转发各市、区(县)法制工作动态,并将有创新有特色的工作报送国法办网站,供其他省市学习借鉴和公众浏览。 
二、注重政府立法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程度
省法制办注重政府立法信息公开,改进立法工作方法,拓宽立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做到科学民主立法,扩大公众参与程度。
(一)面向社会公众收集立法项目。为保障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活动,使政府立法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省法制办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广大公民提出立法项目建议。2014年度,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46件,筛选并确立社会关注度高的8件列入政府立法计划,保证群众意见得到充分表达。
(二)通过媒体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将政府立法项目和法规规章草案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发布,向公众大力宣传立法工作的同时,广泛征集社会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与监督权,营造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舆论氛围。
(三)召开立法听证会议整合建议。召开立法听证会,积极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4年,举办《浙江省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取了10名陈述人发言,浙江之声、浙江法制报等媒体应邀参会并进行同步报道。
三、打造法制信息公开平台,畅通多种公开途径
2014年以来,省法制办借助新闻媒体、拓展网站功能、回应群众呼声,不断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打造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主动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
(一)借助新闻媒体,提升公众参与热情。通过借助新闻媒体在法制信息公开中的支撑作用,主动宣传报道我省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建设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政府法制建设的热情。
(二)拓展网站功能,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在做好政府法制信息门户网站建设的基础上,开通政府法制政务微博,以此作为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有力平台。坚持办好法制信息两大对外公开的系列栏目,发挥宣传窗口在法制信息公开中的主阵地作用。
(三)回应群众呼声,引导公民理性维权。密切关注网上投诉和信访工作,确保群众权益表达渠道的有序落实和规范运作。截至2014年11月,共办理省长信箱、部门信息及政府服务网投诉咨询98件,主任信箱63件,监督投诉41件。
四、创新法制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建设
总体上看,省法制办的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逐年进步,但对照《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亮点不多、创新不够。下一步,省法制办将在“三个突出”上求作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突出信息公开平台特色,进一步创新法制信息公开引导功能。结合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托相关宣贯活动,组织省内新闻媒体,积极发挥法制信息网站、政府法制微博、依法行政简报的作用,进一步营造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公开打造信息公开工作亮点。把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亮点,在开门立法、文件审查、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信息公开工作中,以群众关心的事项和政府法制工作亮点为公开重点,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突出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制信息公开全面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权限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计划方案,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拓宽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以制度作保证,促进政府法制信息的透明和公开,进一步促进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