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2019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4万余条,发布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197件、政策解读442件、政府公报29期、在线访谈7场、新闻发布会49场。及时更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分类、编排体系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及办理程序等。按时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部门预算、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按规定重点发布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事项清理结果、浙江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推进决策公开。通过开设“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栏目等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参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小学生减负、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等重要议题审议。
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推进执行公开。围绕高质量推进政府中心工作,以督查、审计公开为突破口,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分别开设“曝光台”和“聚焦审计”专栏,公开曝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乱作为问题,权威发布审计结果、审计报告,有效助力鞭策后进、督促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服务公开。针对惠企政策多领域广条款细、企业难以准确掌握的实际,指导有关部门建设惠企政策信息平台,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和“浙政钉”客户端为载体,构建起发布政策、企业咨询、事项办理、评价反馈的“一条龙”服务机制。
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打造民生政策解读品牌。围绕教育、就业、医保、养老、征地拆迁、公共文化等政策热点,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先后制作6期民生政策简明问答,对民生政策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指引,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浙江发布”等向社会发布,同时2次赴基层开展“政务公开在行动 政策解读到基层”现场答问“三服务”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在教育、医保等领域的疑惑。
(二)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一是优化自然资源类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启用省政府自然资源信息公开专用章,规范答复形式,压缩信息检索查询时间,不断提升省政府自然资源类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实效。二是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精准掌握申请人实际诉求,解答申请人疑惑,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在细节中提升服务水平。
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3件,其中委托省自然资源厅办理自然资源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9件;办理517件,其中结转2018年办理33件,结转2020年办理9件;涉及公民切身经济利益的申请占主导地位,如自然资源类申请约占45%,咨询类、信访类的申请呈上升趋势。全部申请办件517件,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56件,占50%;不予公开37件,占7%;无法提供165件,占32%;不予处理47件,占9%;其他处理12件,占2%。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4件、行政诉讼26件,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水库移民、信访等领域。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制订全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省政府办公厅组织32个省级部门编制涵盖省市县乡4级、32个行政领域、270类3897个公开事项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修订《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针对《暂行办法》中的滞后规定,积极推动省政府及时修订《暂行办法》,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同时及时化解法律适用争议。三是出台《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对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主体、范围、方式和程序进行统一规范,推动提高政策解读实效。四是着力推动省政府公报量质齐升。《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增设“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重点选登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各类政策文件;严格执行“三校一读”制度,严把公报编审质量关。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浙里办”“浙政钉”上新增“掌上公报”栏目,为公众提供政府公报在线查阅、下载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对省级部门和各市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情况开展在线监测,充分运用浙江政务公开监测平台的智能监测,及时发现内容更新不及时、表述错误等问题,并进行预警和督办。二是组织开发“浙江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对全省行政机关的依申请公开进行数字化处理改造,建成流程优化、智能分析、自动提示的依申请公开处理系统。三是强化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进程,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和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省级部门网站的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改造工作,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一是优化监督评价体系。制订《2019年省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操作细则》,对绩效目标、目标类别、分值权重、核验标准、完成时限分门别类进行明确,确保考核事项清晰、考核导向明确。二是完善社会评议评价指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36家省级有关单位、99个市县、2家省属企业和2家省属高校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社会评议,发布首期浙江省政务公开指数报告,有力推动全省面上工作整体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6 | 6 | 345 | |
规范性文件 | 73 | 73 | 206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7 | 12026904.23 | ||
(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为2018年度的数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77 | 16 | 0 | 0 | 0 | 0 | 49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3 | 0 | 0 | 0 | 0 | 0 | 3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8 | 3 | 0 | 0 | 0 | 0 | 17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5 | 10 | 0 | 0 | 0 | 0 | 8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8 | 1 | 0 | 0 | 0 | 0 | 9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9 | 4 | 0 | 0 | 0 | 0 | 12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1 | 0 | 0 | 0 | 0 | 0 | 4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七)总计 | 499 | 18 | 0 | 0 | 0 | 0 | 5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1 | 7 | 1 | 14 | 24 | 0 | 0 | 0 | 24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期待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解读回应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上述问题,2020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着重从稳企业增长、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民生实事、督查审计等方面,深度拓展主动公开。二是继续推动解读回应多元化,从政策形象化、文字通俗化等方面,增强政策亲和力。三是着力推进传统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展,充分利用省政府门户网站、“浙政声”、“浙江发布”等优质资源,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四是不断提升公开平台的影响力,通过充实丰富信息资源库,调整网站主动推送界面,畅通征求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等渠道,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统计表中的相关数据,已涵盖省自然资源厅受委托承办的省政府自然资源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