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重大财税政策等专项财政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执业质量和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厅内部控制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审计机关对省财政实施审计的联络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