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的部门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承担省政府授权的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财政保障相关工作。承担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管理相关工作。归口管理全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承担相关外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