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机构负责人:
    何喜平
    职责:

    承担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应急管理、粮食与物资储备等部门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流域、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机制。负责做好应急救援与粮食储备财政保障工作,管理相关储备商品财政补贴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协调与物资保障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