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文化处(文资办)
    机构负责人:
    何小康
    职责:

    承担省级宣传、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指导全省国有文化资产的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承担省政府授权的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指导和监督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履行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承担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