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完善全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对全省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项目审核及绩效管理、还本付息、信息公开等。承担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开展债务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管理,建立全省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承担地方政府债务对应资产清查登记及相关资产负债表编制。承担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地方债务风险以及置换债券管理。建立覆盖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的全口径地方债务风险监测分析体系。评估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全省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