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负责全口径政府预算(含政府债务)及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拟订预算收支政策。负责与中央、市县的财政体制结算管理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研究提出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制度、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负责指导市县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市县预算管理。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