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刑罚执行处
    职责:

    拟订刑罚执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对罪犯的加刑、减刑、假释工作;承担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及收监决定的审核。承担涉黑、原副处级以上罪犯的减刑、假释及开庭审理以及死缓罪犯减刑的复核。指导、承办外国籍、港台罪犯的日常管理。负责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受理及有关问题的查处工作。负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指导监地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