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函 〔2019〕60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0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17条,其中机构信息20条,工作动态37条,政策法规15条,规划信息、通知公告、建议提案和财务信息等145条。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分类、编排体系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及办理程序等信息。按时发布局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按规定发布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19年度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民主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做到涉及我局职能的应公开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组织制订《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并在门户网站公开,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原则、程序及公开范围,有效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意见征集”栏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措施,主动向社会公布局重要事项决策草案和决策依据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信息4条,并按规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2.推进执行公开。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我局2020年按要求对浙江林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浙江祐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家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及时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浙江省典当行2019年度年审情况、25家典当行延期整改结果、注销典当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等信息。
3.推进服务公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提高办事过程透明度,通过“浙里办”定向精准推送办事服务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提醒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2020年我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17项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强政策解读。2020年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并通过文本、图文、问答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年筹备组织或参与省级新闻发布会3次。二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全年我局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5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23件,公开率92%,满意率100%。三是做好信访咨询答复工作。2020年共收到政务咨询投诉平台信件2064件,人民来信88 件,均根据要求及时回复、办理、转办。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规范接收渠道,在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示申请接收渠道,并设立当面申请方式。二是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精准掌握申请人实际诉求,宣传相关政策规定,解答申请人疑惑。三是答复前征求顾问律师意见,办理过程会签法规处,对于重大或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采用会商机制,充分发挥法规处、顾问律师的法律合规审查作用。
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结转2019年办理5件,全年办理55件,结转下一年办理1件。其中予以公开11件,部分公开2件,无法提供41件,其他处理1件;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件,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0件,其他结果2件,涉及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建设的新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关切,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一是及时实施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公开机构改革和领导班子调整情况,按规定更新发布领导信息、工作职责、内设机构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及时公开行政机关权责清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清理结果。三是加大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在我局门户网站专设“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金融服务在行动”服务专栏,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公开工作。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企业融资及“六稳”“六保”专栏,重点做好企业融资、减租减息减费等相关金融保障政策举措信息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运用政府网站运维监测平台开展在线监测,及时发现内容更新不及时、表述错误等问题。通过政府信息网上管理系统统一受理依申请公开,实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优化。二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局门户网站统一名称、统一位置、统一格式体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三是优化政府公开平台功能,页面设置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内容,优化栏目检索功能和下载功能,对搜索结果分类展现。
(五)监督保障体制。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由局主要领导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建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审查机制、协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基础性工作。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图》《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配套机制,依法公开我局机构设置、权责清单、计划总结、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部门预决算、人事信息、建议提案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2 | 18 | 1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138 | 14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7 | 872.32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1 | 0 | 0 | 0 | 0 | 0 | 5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1 | 0 | 0 | 0 | 0 | 0 | 4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55 | 0 | 0 | 0 | 0 | 0 | 5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我局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2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我局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工作要求、保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内容、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1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各处室主动公开意识,增强准确分类、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每一条信息都能真实、准确、及时发布,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完善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四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落实责任主体,突出解读重点,规范解读程序,丰富解读形式,努力提高政策解读实效性和群众接收度,打造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