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单位,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嘉善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
现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综合交通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2.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综合交通规划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