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单位,嘉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嘉善县有关单位:
现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7日
附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