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10 16:42
  • 来源: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区司法局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继续规范公开程序,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二)依申请公开

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主体均为自然人,其中3件予以公开,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单位人事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开展。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加大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各职能科室指定专人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及时处理网络舆情突发事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运转,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设置专人更新维护管理平台,对于各类需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保密性审查,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及数量和质量,实现标准化服务,切实实现便民服务,提高了政府对外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通过新媒体公开信息578条,总计71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五)监督保障

落实监督保障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工作考核,公开社会评议渠道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让政务公开信息成为群众与局机关之间的“对讲机”,区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主动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沟通检举,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不正确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产生的不良社情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婺城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对照新目标新要求仍存在以下不足:1.高质量开展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推进,有时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高效的问题;2.一些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较为单一。

针对以上问题,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有效整改落实:1.明确政务公开目标,不断完善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2.强化政务精准推送,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及时整合、汇聚政务信息资源,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条例,继续规范公开栏目,完善公开内容,密切关注群众需求和社会需求创新表达方式,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3.畅通三平台统筹,推动公开数字转型。统筹运用厅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微一端”三个平台,打造全媒体、立体化公开渠道和为民服务“窗口”。以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为重点,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效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婺城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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