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龙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20 14:00
  • 来源: 安吉县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决定》等各项规定,紧紧按照相关要求,溪龙乡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积极做好信息更新的有关工作。全力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积极配合完成第三方测评的整改工作,以及县政务公开科日常交办的其他工作。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溪龙乡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溪龙乡人民政府1号楼103室,电话:0572-5900171,邮编:313307)。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溪龙乡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2条,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累计发布340余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保障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政府信息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专人负责,及时做好网站目录的更新情况、规定内容的上传情况、上传内容的规范化情况等,确保政府信息常态化维护。

4.平台建设:根据县政务公开科统一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网站目录内容,根据县政务公开科排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由于目前溪龙乡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已注销,我目前发布信息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各村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方式,积极报道工作动态加强日常宣传工作。

5.监督保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管理。溪龙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具体工作于2021年初进行,由安吉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溪龙乡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未受到通报批评。2020年年末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监督。针对县政务公开科对我乡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单一,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类公开信息不多主动回复不够,缺乏相对应急机制;三是解读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存在领会不深、业务不精现象,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乡将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三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制度的执行与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注,2021年度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