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21 11:11
  • 来源: 长兴县人民政府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中国.长兴”门户网站(http://www.zjcx.gov.cn/)县交通运输局栏目进行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799号,邮编:313100,电话:0572-6221691,传真:0572-622596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通过健全机制,严格程序,明确职责,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通过长兴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决策公开3条,管理公开35条,服务公开19条,结果公开18条,执行公开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制定《长兴县交通运输局依申请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使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合法。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对制定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统一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加强动态调整,对部分文件调整后予以主动公开。加强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四)平台建设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工作操作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实时更新;二是促进公开方式多样化,做好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官方微博、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官方微信、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官方抖音等其他公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的多元公开。三是加强网站集约化和网站监管,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要求所属单位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宜。一是严格督查考核,明确考评对象,考评内容及考评环节等,将政务公开纳入到考核项目中。二是积极采用社会评议,邀请第三方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并将测评成绩纳入到考核成绩中。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重督查反馈,确保工作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39

行政强制

 2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3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0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信息公开存在滞后现象,虽在规定公开时限之内完成,但也需要加强时效性。今后将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