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24 15:53
  • 来源: 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桐庐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桐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桐庐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4212636,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03号,邮编:3115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桐庐县司法局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基层动态20条,政策文件类1条,规划计划类2条,财政信息1条,人事信息1条,工作信息18条,公示公告信息4条,行政执法统计报告1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申请人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不予公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职能,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不独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统一平台进行操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链接开设单位基本信息专栏;注重本单位公众平台建设,运用“桐庐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公开本单位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办公室牵头,各科所配合,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推进公开各类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把关,定期通报网站公开自查情况,专人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指南,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引导公众参与等方面有所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着力以下方面改进: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等,规范公开内容,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已公开实效为导向,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政务公开形式,运用微信、微视频、图解、电话、短信等多方式,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是注重群众意见搜集。通过召开座谈会、开设公众号反馈信箱等方式,结合律师进村社、企业“法律体检”、法治宣传“十进”等载体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形成常态化。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公开情况,及时做好问题反馈。把政务公开纳入单位目标管理和重要考核内容,细化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追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