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24 15:45
  • 来源: 莲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1年度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的政府公开信息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6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787028)。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分局高度重视,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区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牢固树立公开意识。加强宣传,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条例,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将分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报纸媒体等渠道,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生动直观解读政策,正面回应疑虑,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2021年收到网络问政直通车咨询投诉26条,均及时予以回复。 

(三)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政务服务网站主动公开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户籍重点领域等相关结果和程序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分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94条,其中政府网站444条、政务微博2762条、政务微信588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0

34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1

-3

1750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2

170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元)

政府集中采购

9

563464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1

0000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公安工作的保密要求,因此在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认识不够深刻,没有非常精准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定位以及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二是公开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群众知晓不足,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宣传引导工作相对滞后。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分局将在新的一年内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不断调整优化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主要工作措施是:一是学习牵引。立足公开实效,全面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的深入学习,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提高工作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制度保障。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聚焦指导管理,严格绩效考评,力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监督促进。强化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性、准确性的监督,定期提醒文件、方案制定部门公开相关内容,并经常化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无遗漏、无差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