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26 13:14
  • 来源: 镜岭镇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由工作总结、工作基本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镜岭镇振兴路231号, 邮编:312500,电话:0575-86278819)。

一、工作总结

(一)强化领导,提升意识镜岭镇明确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党政办牵头,各科室共同参与,落实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遵守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适度扩大公开范围加强部门、科室之间日常业务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准确性。做到政务阳光、透明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及时提供,定期维护。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落实专职信息发布员、信息审核员,做到发布、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规范、有效。确保政府工作透明度,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做到非涉密文件及时、真实公开。持续把握责任机制。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照职责分工与要求,切实负起责任,促进栏目信息内容及时更新。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多渠道、多形式政务公开,以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镜岭镇公开专栏为依托,积极发布各类政府政务信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以不同的形式解释补充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时事动态,积极扩大政府信息发布的受众面,并及时做好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二、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2021年,镜岭镇及时做好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民生事项、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意见征集几个板块的相关政务内容公开

截至2021年底,镜岭镇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72条。其中,涉及政务动态、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等各类政务信息;2021年截至目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15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8

154920.0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镇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公开答复信息处理费其他费用。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复议、诉讼情况

我镇没有因政务信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镜岭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对照国家要求和公众期望,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22年,镜岭镇将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持续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我镇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熟悉度和责任感,提高开拓意识,激发创新,提升主观能动性还将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栏目;不断健全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落实工作细则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使之更有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等方面发展;同时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拓宽受众面,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