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百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26 17:19
  • 来源: 百江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桐庐县百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桐庐县百江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桐庐县百江镇百江村紫燕山路777号;邮编:311522;电话:64351231;传真:6435187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桐庐县百江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桐庐县百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10条,基层动态54条,公告公示4条,财务预决算1条,其他信息53条,人事任免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条。另外,微信公众号(生态百江)发布信息2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百江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依法依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百江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通过“桐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发布,并根据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四)平台建设管理方面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不断助力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栏目板块,加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同时,不断推动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力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信息公开工作也得到进一步规范提升。

(五)加强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了以镇党委委员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办统筹负责该项工作,落实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开展有序。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日常监测、内容保障和管理维护,基本做到了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内容无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对条线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对《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及相关要求模糊不清,经常需要请教县级部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因文件存在发布周期,一些文件和相关信息公开模块的内容没有做到及时整改及时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监督、考核、社会评议等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三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全镇形成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全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