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27 15:39
  • 来源: 县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昌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着力强化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增强统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全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一)统计信息发布情况。

1.完善信息发布制度。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主线,聚焦政府重点工作,及时做好数据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的管理,加强信息保密审核。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把信息公开作为落实统计服务的重要抓手,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2.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数据浙江、微信公众号主要平台,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信息等为主要载体,及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公布统计行政处罚信息3条。截至2021年底,共主动公开信息57条,政府网站公开25条,微信公众号公开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3.加强数据提供和分析。及时提供强县创建、湾区经济、全域旅游、十四五规划、诗路新昌、温室气体、自然灾害普查等统计数据。配合责任部门做好有关指标体系的数据提供和分析。全年完成统计分析61篇。

)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统计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一方面以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另一方面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新昌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统计抗疫类、统计工作信息,并通过各种媒体就公众关注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等制度,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统计资料开发使用管理制度》《新昌县统计局统计数据提供规则》等规定,建立自查反馈机制。利用浙政钉、微信工作群和业务培训,加强部门、科室之间日常业务交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制发件数

本年(2021)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

2021年,县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数量不够;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仅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六、下步整改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抓好落实,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