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新昌县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日期: 2022-01-27 09:33
  • 来源: 人行新昌县支行(外汇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现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新昌县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新昌县支局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外汇管理质效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宣传外汇管理新政,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昌县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与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合署办公),由一位副行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类平台建设。一是完善网络公开渠道,通过人民银行新昌县支行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二是积极通过新闻宣传、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等形式,公开外汇管理服务等方面政策、工作措施与政务动态。三是通过向服务对象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流程解读、政策解读。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新昌县支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全年公开信息92条。本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本单位严格按照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所涉项目进行事项办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四)加强外汇政策宣传

开展外汇联络员暖心助企专项行动,全县外汇联络员深入涉汇主体,开展面对面、点到点,清单式政策宣导和业务指导。组织企业财务人员、银行业务人员参加外汇政策培训班,解读外汇政策,通过现场咨询、电话受理、微信答疑等形式,传导政策,解答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1.在填写时,请注意和法律部门、具有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部门沟通,确保数据准确。

2.“本年制发数量”统计本年新制作并公开的数量,不含往年制作但在本年公开数。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1.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申请人的类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此项内容重在数据准确、要素齐备,全面客观反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公开透明进程。

2.“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1.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处理结果需进一步区分两类情形,分别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

2.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汇率避险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022年要加强外汇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高效地向涉汇主体传达相关政策信息,合理引导市场主体对人民币汇率的预期。培育企业理性对待汇率市场变动观念,引导企业树立“财务中性”意识。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多种形式的汇率避险方式,减少汇率波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形成专业化的汇率风险管控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