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画溪街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27 16:42
  • 来源: 长兴县人民政府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画溪街道办事处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长兴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党建办联系(地址:长兴县雉州大道558号,电话:0572-6982351,邮编:313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画溪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今年以来,我街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眼于促进政府公开、有效施政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政府领导9条、机构设置7条、财政信息4条、强农惠农2条、社会救助26条、决策管理2条、审计信息3条,政策文件15条,应急管理2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画溪街道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制度规范和答复格式规范,2021年,共接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等等。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保证各栏目信息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湖州长兴”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同时,通过“画说初心”抖音号、“画溪发布”微博号和“掌心长兴”乡镇号等方式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功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到位。为了更加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我街道建立常效管理机制,把其纳入年终考核目标中,并且增加社会评议和责任落实到个人,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做到基础资料全面、真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6.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画溪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条例》和县政府相关要求开展,但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上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上级的文件精神和政策研究不够透彻,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规范。

二是在主动公开范围和政策解读深度方面还有不足,政策解读时效性有待加强,解读方式应进一步多样,解读内容应进一步全面。

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督查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接下来,我街道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坚持规范工作、稳妥推进,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画溪街道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