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和平镇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27 14:34
  • 来源: 政府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和平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和平镇人民政府,邮编:313103,电话:0572-69598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和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20条。

(一)主动公开

我镇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召开由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按照师傅带徒弟的方式,避免该项工作出现“空档期”。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我镇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公开城镇建设动态、公益事业、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就业招工、诚信档案建设、乡贤故事等多类政府事务,为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掌握发展动态提供了畅通的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的开展。2021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办理情况。

(三)规范信息管理,提高公开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水平,我镇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通过数字化平台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定期公开民生、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及时整理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

和平镇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置公开栏,公开单位职能、组织机构、办事指南、民生实事、规范文件等情况。为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我们充分利用数字智能载体,创新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等多种公开载体,实现多渠道公开,增加群众接收信息的方式,便于政务公开、透明。

(五)强化监督保障,确保工作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与考核成绩挂钩,保证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六)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主动接受市县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真实有效,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1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章

3

0

7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但是内容还不够全面细致、公开时间节点不够明确、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今后要查漏补缺、再接再厉。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接下来将对照以下举措进行整改: 


一是制度方面不够完善。今后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根据当地的工作实际,明确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明晰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步骤和时间节点,规范具体工作行为,提高信息公开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是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平时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提升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树立信息公开的规范意识,严格对照制度办事。

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和针对性不强。信息公开内容过于宽泛,今后要加强与各科室、职能站所的对接,对照工作内容和涉及部门进行分门别类逐一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