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安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泗安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长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234143/index.html?s=296&c=40258)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泗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泗安大道606号,电话:0572-6680881,邮编:3131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泗安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泗安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启动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决策进行预公开制度、积极采取多种意见征集形式,广泛收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管理公开。及时有效地设列权责清单、对照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公示行政执法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及时了解监管情况,对监管情况作出分析和决策。
3、服务公开。向人民群众公开服务事项、公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采用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方式,更快速、更有效、更便捷地为民服务。
4、结果公开。针对2021年我镇重大决策内容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发布,包括政府重点工作、财政专项资金、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到更多更全面政务信息。
5、执行公开。针对2021年泗安镇财政信息、疫情防控、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及时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开发布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包括申请方式、可供下载的申请表样式、办理流程图、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镇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2件,同意公开数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认真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照公开时限要求,按照按月、按季度、按年度及时公开。
2、数字化管理。数字化管理是信息建设重点之一,积极强化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通过健全组织、规范管理、综合运用,把数据管理与政府信息有机结合,从而使政府信息管理更加便捷。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扎实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4、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在调查模底基础上,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组织专人对本部门负责起草、实施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按照清理重点和标准逐件进行审核,提出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编报文件清理目录。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专题专栏)。依托长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共发布公开信息129条。
2、公开方式多样化。通过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官方微博“泗安发布”公开信息246条;2021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等重要国家级媒体报道20篇,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省级媒体报道81篇,湖州日报头版刊登报道15篇,其他县市级媒体报道200余篇。
3、网站集约化。依托集约化平台信息数据资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供标准一致、数据同源的信息数据服务。做好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衔接,推进集约化平台与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融通。推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通过政务新媒体更好传播党和政府声音,提供多渠道、便利化的“掌上服务”。
4、网站监管。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账号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应报尽报,全面纳入监管。政务新媒体账号基本信息变更后,应同步在报送系统中履行变更报审程序,维护报送系统中账号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大信息维护力度,杜绝出现因信息长期不更新造成“空壳”“僵尸”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工作考核。我镇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对各办公室、行政村(社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通过长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泗安发布”官方微博、“掌心长兴”平台等载体对各办公室、村(社区)的相关工作进行刊登,对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适时监督与检查,加大督查监管力度,有效促进了工作进度和信息的全方位公开。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公开形式是否便捷有效、方便公众获取;依申请公开是否依法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设施是否便捷有效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评议。2021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被问政的情形。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煤山镇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0 | 0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1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泗安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未发布涉密信息。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业务学习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相关的专业知识,针对政府信息的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公开工作中的保密问题以及具体问题的准确把握和理解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相关知识,正确领会和把握。二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形式不够丰富,内容不够充实,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此,在今后工作中,我镇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组织科室相关经办人学习专门的业务知识,提高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政策解读类信息水平,做好互动回应的同时对涉及我单位职责的社会热点类信息及时进行公布,将我单位的政务公开水平迈向更高一个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