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28 12:12
  •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由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坚强领导和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常态化公开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14次,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等政府信息。公开《桐庐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桐庐县信息公开社会评价制度》等4个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对县领导、县政府办及相关科室信息内容进行更新。

2.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信息先审后发,杜绝泄露国家秘密、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1.建立形成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闭环工作流程,出台《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试行)》,下发依申请公开流程中所涉及的全部文书模板,规范全县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文书格式。

2.建立以网上申请为主,其他方式申请为辅的多种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指导全县各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形式规范、法律规范、时效规范等,加强主动与申请人的沟通,努力降低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2021年,共办理以申请公开件9件,除1件因涉密未能公开,其余8件均对申请人进行公开,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持续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1.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按照起草、审核、发布进行全过程管理,明确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对似公开信息进行双重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权威。

(四)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省、市政府督促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单位负责人员,并做好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社会热点,开展疫情防控、九大攻坚战等11个专题专栏信息公开。

2.加强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建设。以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统一管理为标准,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博物馆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专区可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省市政府公报查询等服务。

3.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

原则,切实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责任分工。全县今年共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34个,目前有效账号共54个。清理“平安凤川”、“合岭欢迎您”等28个失管账号。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工作

1.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设立政务公开科,并配备专职人员一名,负责拟定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实施意见,协助做好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的公开发布,指导推动各单位履行政务公开相关职能,组织实施工作评价。 

2.加强考核评估制度。改进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办法,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全年共下发各类工作通知12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及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无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2

10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解读工作能力和力度不够强。通过日常检查和交叉检查,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仍然以文字为主,图文图表解读的质量不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仍有差距,解读创新意识不强,部分规范性文件未能充分运用图表图解、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解读。

(二)政务新媒体管理力度不够大。政务新媒体管理缺乏有效手段和抓手,个别政务新媒体处于“僵尸”、“睡眠”状态,不互动、失管、无服务现象仍有发生。

(三)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个别单位工作力量还需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仍抱有应付心态,发布政府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单位存在人员调整频率高的问题,导致政务公开队伍不稳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