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温岭市发改局继续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重点围绕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商品价格监测分析、公共资源配置、重大战略规划组织实施等领域,拓展公开信息广度与深度,加强政策解读,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举办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4次,主要负责人参加1次,积极解读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重大项目、民生实事发展情况,并通过中国温岭、温岭发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61条,政策解读稿件15篇。其中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及督查管理相关内容,可研审批、初步设计、项目核准等相关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定时商品价格监测分析,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相关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渠道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4件,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项目建设审批情况。本年度提出申请的14件中,予以公开的3件,部分公开的3件,信息不存在的8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局主要负责人主动担当“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介绍发展改革重点工作进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平台3.0充分发挥“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平台贯通”审批服务模式,加强规范投资项目过程监测、落实投资项目中后期监管、狠抓2年内立项项目开工率。紧盯企业工业项目“最多30天”开工前审批,探索实施“极简审批”模式,重点聚焦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文拟制过程中,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实行主办科室、办公室、局领导三道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4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2021年,温岭市发改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络和信函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4件,本年度提出申请的14件中,同意公开的3件,部分公开的3件,信息不存在的8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项目建设审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2021年,温岭市发改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温岭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包括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公开信息质量提升、创新性政策解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2022年,我局从以下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三是增强公开信息可读性。对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跟进研究,丰富政策解读新形式,拓宽解读渠道,实现以图文解读为主,其他解读方式为辅的政策解读新局面,使群众更便捷获取信息。四是强化培训工作。在巩固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能力培训的基础上,加大其他业务科室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和氛围,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