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30 10:51
  •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不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1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435篇,微博平台发布信息41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处室,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单位,建立了由办公室扎口管理,各职能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根据《条例》要求,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局将规范性与灵活性紧密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实施政务公开,保证了公开的效果。一方面利用嵊泗县政务门户网站、嵊泗网、省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等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主动公开与经营者、消费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展示我局工作动态,并以应用为导向,以需求促发展,逐步提升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舟山日报》、《舟山晚报》、《市场导报》等各类报刊及新兴媒体的社会宣传效应,及时向社会传递最新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府信息发布。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又通过省政务信息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手机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将近38万条,其中许可信息9077条,处罚信息72条,政府信息公开734条,组合消费警示将近38万条。内容涵盖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证照注册登记、专项整治情况、安全消费警示以及查处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工作重点,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及时更新。对发现的错别字、错误链接第一时间予以整改。

(四)平台建设。

发挥QQ群、微博等网络平台和基层管理系统短信平台的宣传效应,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信息、宣传政策、答疑解惑,助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此外,还通过宣传栏、公示牌、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发布企业信息公示等相关信息。及时在嵊泗门户网站上更新新版市监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便利,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微博中、县长信箱、各论坛中涉及市监工作的舆情及时填写舆情转交单,第一时间交由相应科室予以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网上回复。2021年度,发挥12315投诉处理平台作用,全年调解消费纠纷29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万元。通过投诉监督电话、网上举报信箱等平台,落实专人积极做好群众投诉及来信来访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全年受理并处理各类信访件18件。

(五)监督保障。

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整体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考核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纪律,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规范化的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

行政强制

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尚不完善,难以适应群众日益增加的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政务公开载体与平台建设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我局将不断创新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理念,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确保政务网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同时,结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进一步研究完善实用、便捷的网上办事方式,打造“一站式”服务门户,展现服务型市场监管局的良好形象。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与机关办公的制度衔接,整合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文处理、审核等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公开范围、方式。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细化工作规则、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途径,因地制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和行政行为,为公众、企业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