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30 16:25
  • 来源: 市发改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江山市发改局编制并公布本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等方面内容。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国务院、浙江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锐意创新,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局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组织协调和落实相关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稳步推进。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二)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公开质量。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多平台应用,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33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按时办结8件。

(三)严格执行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在政府公开网站和“江山市发改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每日项目快讯,定期推送我市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我市项目建设新要求新期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相关制度,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及时公开。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政策解读形式。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严把审核关,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杜绝公开信息出现错别字、敏感性词语、涉密词语、法律不规范词语、涉及隐私词语等。

三是进一步提高业务干部工作水平。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进程,积极组织业务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培训、交流学习,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