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30 16:39
  • 来源: 江山市林业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通过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林业网、江山信息网、江山新闻网、多娇江山、“江山市林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途径公开信息3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均按要求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管理,加强林业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2021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板块及栏目设置,严格按照政府网站管理的规范要求建设,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局网站进行自检,检查逾期未更新、空白栏目、错敏词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偶有出现错字、漏字等情况;二是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信息存在发布不及时的情况;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大多身兼数职,有时因业务繁忙存在不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申请、审查和发布程序,及时更新各类信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要求,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发布信息能力,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