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echeng.gov.cn/)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柯城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主动对标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为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六稳六保及时公开。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和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和工作进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我区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精准公开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特别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常态化条件下的相关政策、措施、数据和疫情防控知识,累计发布信息2658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也让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政府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显著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及安全感。
重点领域集中公开。我区围绕完善就业创业、义务教育、社会保险、食药监管、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征地补偿、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义务教育、食品安全等方面信息,做好涉企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做到群众想知道什么,我们重点公开什么。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分工抓落实、民生实事项目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重大项目全周期公开。为深化项目建设,我区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库,特别选择了柯城区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改扩建项目、柯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柯城区高级技工学校新建项目等,聚焦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信息,解决了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的问题。
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打造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专栏,对决策的意见起草、制定进行全流程公开。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时,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2021年,全区重要决策累计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共88次,采纳公众意见59条。
重要政策解读公开。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政策文件解读制度。主要负责人全年带头解读政策,专家专业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传播力。积极推广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图解,做到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出台、同步上网公开。同时,以图表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用“权威声音”传递政策信息,全年累计发布各类解读材料1042条,让群众“愿意看”“看得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在完善法定信息保密工作机制的前提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柯城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建立健全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与申请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司法部门和法律顾问严格把关制度,最大程度降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重点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针对征地拆迁、涉访涉诉等群众关注重点,从服务的角度做人性化公开,真正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全年累计答复依申请公开件93件,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4件(撤回复议申请2件,尚未审结2件)、行政诉讼30件(驳回诉请1件,原告撤诉28件,尚未审结1件),没有因我区自身原因引起的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优化政府信息栏目设置,调整栏目类型,定期对网站栏目信息发布情况开展检测并及时整改,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专题建设。根据梳理的标准目录,我区高效建设“网站专题”,继续深化重点领域的公开,拓展社会救助、筹资筹劳、惠农惠民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选取重点乡镇、街道、社区和区营商办、档案馆、图书馆作为政务公开查阅点,服务和公开相结合,统一规范专区标识、硬件配备、功能区划分,配备政务公开服务专员,向居民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的政务公开体验服务。
推动构建整体联动、协同发声的全区政务新媒体矩阵,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实施全过程管理,推动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启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营实时监管。利用第三方检测平台,严格落实实时监测监管模式,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点对点下发提醒函,督促限期整改。细化考核指标,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为抓手,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大督查整改和考核力度。强化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打造专业化的政务公开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1 | 9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220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06 |
行政强制 | 47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04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5 | 5 | 0 | 0 | 0 | 0 | 9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8 | 1 | 0 | 0 | 0 | 0 | 29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8 | 2 | 0 | 0 | 0 | 0 | 2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8 | 2 | 0 | 0 | 0 | 0 | 3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七)总计 | 85 | 5 | 0 | 0 | 0 | 0 | 9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2 | 2 | 4 | 0 | 0 | 29 | 1 | 3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柯城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是:一是队伍不稳定。基层单位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岗位变动频繁,缺乏系统的政务公开理论培训,不利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推进。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有待加强,解读的质量不高,形式较单一,回应关切的效率不高。三是亮点不突出。满足于守底线、做基础的工作,并未发挥出政务公开是“窗口中的窗口”这一高度和定位的实效性。
下一步,我区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围绕政务公开高效化、便利化的目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各部室、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出台《柯城区政务公开入门手册》,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围绕省市年度工作重点、重点项目、民生实事等群众关注度高、反响强烈的工作重点进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提升办件质量。依托浙江省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以及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出台政府信息公开精选案例手册,为各单位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指导。
五是深化专题建设。围绕专题建设,在已有的26个重点领域专题基础上持续优化、深化,开拓筹资筹劳、惠农惠民、乡村振兴等项目专题,不断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上一个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