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对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认真清理分类,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依据县政府信息处提供的统一格式,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工作,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单位网页,通过专栏及时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二)加强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目,加强科室公开信息的督办工作,做到公开及时、准确。
(三)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通过系统夜学等工作,对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行了培训,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五公开”)要求进行传达学习,要求各下属单位(科室)在办文办会程序中深入执行,增强了各科室单位的业务水平。
(五)落实公文起草和发文流程“五公开”。 建立健全“五公开”行政程序,把“五公开”作为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项行政程序,努力实现“五公开”要求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完善“五公开”工作机制。把“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各处室、直属单位在拟制公文时,要按照“谁发文、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不予公开的,应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没有明确公开属性或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室将退文重办。印发公文时,应在附注部分明确标注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的公文,应及时在政务公开网站发布。
2021年,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松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各类信息。主动公布交通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并安排专人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据统计,2021年1-12月我局主动公开信息79条。
2021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项目,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09 | ||
行政强制 | 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的执行,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工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县交通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