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重点围绕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全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服务保障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等年度工作重点,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质效。现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将我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2023年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厅以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为主,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各种载体为辅,及时发布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现行有效文件195件,行政许可决定665201件,行政处罚决定84件,行政事业性收费232.25万元。深化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审查,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对行政处罚信息开展分级分类清理,涉及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个人健康状况等敏感信息和违法行为过程细节等,均予以隐去,确保敏感信息和数据安全,保障企业、个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排查存量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29条,隐去敏感信息28条。今年以来,厅领导带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问答式解读、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等形式参与政策宣贯、解读7次。8月8日,厅长应柏平参加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浙江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新闻发布会,就我省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回答记者提问。姚昭晖副厅长分别于3月1日,8月12日、11月1日,以参加媒体通气会、接受新闻频道访谈等形式,介绍我省公园绿地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浙派民居建设等相关工作做法及成效。赵秋立副厅长在浙江省5G数字特型塔风貌整治提升会议上发布全国首个5G数字特型塔建设标准;在省风貌办联合省文化旅游厅、省总工会举行的添彩亚运·共富风貌游发布会,发布48条浙江省2023年度第一批共富风貌游线名单;在浙江省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媒体通气会上介绍我省完整社区试点建设推进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91件,包括自然人申请186件,商业企业申请5件。其中,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42件,主要涉及房地产、拆迁安置、质量施工安全、政务服务、设计规划、未来社区、住房保障等内容,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3件,结果维持2件,行政复议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厅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建立了拟稿人、处室主要负责人、分管厅领导“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增加了办公室和法规处审核环节,对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安全性进行重点审查。定期对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检测,确保发布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厅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优化政务公开栏目和检索功能,增加了权责清单、政策文件及解读等板块。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巡检,做好网络舆情引导,确保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安全平稳运行。在门户网站全进程公开牵头的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微信公众号“建互动”窗口增设“垃圾分类”“城乡风貌”“未来社区”“美丽城镇”等栏目,集中公开新闻动态、典型案例、政策标准等,着力提高征集、实施、评价等环节公开程度和群众参与度。持续做好政府公报、住建部文告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全年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554条,今日头条公开252条,网站新闻动态(建设动态+市县新闻)1531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密集召开政策培训交流会,围绕高质量落实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加强建设政策宣贯力度。依托线上线下培训班、培训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大政策理论学习力度、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培养能为群众解惑、能为人民办事的高质量政务公开人才队伍。2023年共召开专题政策理论学习会6场,政务服务工作座谈会1场,政务公开培训会1场,累计培训1430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规章由省政府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14 | 4 | 19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6520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2.25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6 | 5 | 0 | 0 | 0 | 0 | 19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2 | 3 | 0 | 0 | 0 | 0 | 1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2 | 0 | 0 | 0 | 0 | 7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七)总计 | 179 | 5 | 0 | 0 | 0 | 0 | 184 | ||
四、本年度继续办理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 | 0 | 1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业务处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工作合力未有效形成。二是政务新媒体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办事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完善,有时还存在着更新不及时、发布内容表述不精准等问题。三是智能化手段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网站内存量信息检索量很大,完全依靠技术手段很难实现存量信息的批量检索,有时还需要辅助于手动核查,效率低下,效果不佳。2024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统筹提质增效与风险防范,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查缺补漏,与时俱进,做到目标明、责任清、可操作。同时,常态化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同时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处室年度考核范围,推动各处室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广度深度。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公共企事业等企业群众重点关注领域,以有效有力的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增强服务意识,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对申请人的指导释明和直接沟通,准确了解其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针对性。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完善办事功能,针对更新不及时、发布内容表述不精准等问题加强监督核查,同时提升智能化监测水平,加强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数据对接、内容共享、技术统合。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新设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查,规范转载发布行为。加强各类平台融合发展,促进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与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充分融合。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实质性解读。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方式,明确解读范围和内容,持续优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尽量避免纯文字的解读模式,主动运用问答式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访谈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解读形式上更多运用图解图标、视频、音频、卡通动漫等方式,力争做到图文并茂,提升解读实效性,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厅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特在此专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