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对外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交流处)
    职责:

    负责人:杨惠

    指导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申报或审批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交流、合作事项。具体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活动。

    联系电话:0571-8521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