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彭定坪
公共服务处。拟订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旅公共服务工作。承担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指导基层公共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社会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古籍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571-8521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