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移民安置处
    机构负责人:
    徐文东
    职责:

    审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工作大纲、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核移民安置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验收等工作。承担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后续工作。承担省核应急安置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