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社会事务处
    机构负责人:
    王维健
    职责:

    组织拟订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担管理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省的婚姻登记及丧葬有关事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指导殡葬改革和殡葬执法工作。指导残疾人福利和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承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