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育保险为妻子生产费用报销
来信内容
来信时间 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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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我本人在浙江舟山购买的社保含生育保险,是否可以为未参保的妻子报销生产及产检费用?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6-01-23
回复内容

您好,您于1月21日通过浙里办反映关于“丈夫生育保险为妻子生产费用报销”的来件内容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参加舟山市医疗保险人员可按政策规定享受舟山医疗费用报销,未参保人员不享受。根据《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生育且未享受有关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予以1500元定额补助。

我们已电话联系与您沟通,如您未尽事宜,您可咨询市医保中心(0580-2026621),经办人:韩军海(0580-2607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