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0075/2026-1010188327
主题分类: 文化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1-12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26〕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0-2026-0003
有效性: 有效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德清县乾元镇等23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 日期: 2026-02-06 16:02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德清县、长兴县、平湖市、磐安县、龙泉市人民政府:

《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报批〈德清县乾元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德政〔2025〕48号)、《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煤山镇仰峰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长政〔2025〕40号)、《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平湖市新埭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的请示》(平政〔2025〕37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审批磐安县安文街道墨林村等8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磐政〔2025〕108号)、《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审批龙泉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龙政〔2025〕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清县乾元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3—2035年)》《长兴县煤山镇仰峰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3—2035年)》《平湖市新埭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磐安县安文街道墨林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浙江省磐安县尖山镇管头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磐安县尖山镇横路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磐安县尖山镇里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磐安县冷水镇朱山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浙江省磐安县双溪乡梓誉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浙江省磐安县盘峰乡榉溪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龙泉市小梅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龙泉市上田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龙泉市大窑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龙泉市下樟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龙泉市大舍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龙泉市官埔垟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龙泉市季山头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龙泉市金村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龙泉市锦安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龙泉市柳山头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龙泉市溪头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龙泉市盖竹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

二、要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保持和延续传统风貌,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充分彰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价值和风貌特色。

三、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管理的依据,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要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加强相关规划与保护规划的衔接。加快历史建筑公布、挂牌、测绘建档工作,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四、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指导相关单位严格组织实施保护规划,健全保护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省建设厅、省文物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德清县乾元镇等23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