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0075/2026-1010484104
主题分类: 公路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2-05
发文字号: 浙政办函〔2026〕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设置收费站及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 日期: 2026-03-11 16:03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瑞苍高速公路收费相关事项的请示》(浙交投〔2026〕10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高楼、腾蛟、南雁荡山、水头、麻步、灵溪东、龙港西、钱库西等8个收费站。该项目为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5年,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鉴于项目与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南白象至苍南分水关段相交于萧江枢纽、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至苍南段相交于钱库枢纽,以及龙丽温高速公路文成至瑞安段原高楼收费站改建为高楼枢纽,为准确计量车辆通行费,需重新明确上述高速公路里程,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公布。

附件: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一、收费标准表

类别

客车

货车、专项作业车

车型分类

车公里费率

(元/车公里)

车次费

(元/车次)

车型分类

车公里费率

(元/车公里)

1类

≤9座(且车长小于6米)

0.40

5

2轴(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0.450

2类

10—19座(且车长小于6米)

0.40

5

2轴(车长不小于6米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0.841

乘用车列车

3类

≤39座(且车长不小于6米)

0.80

10

3轴

1.321

4类

≥40座(且车长不小于6米)

1.20

15

4轴

1.639

5类

/

5轴

1.675

6类

≥6轴

1.747

注:1.客车车辆通行费由车次费、里程费和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三部分组成。

  2. 货车、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由里程费和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两部分组成。

  3. 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 城内寨隧道、山贡隧道叠加收费1元/车次;大隔山隧道叠加收费2元/车次。

  5. 铁路2号桥至钱库西互通主线桥共14.063公里连续高架桥,分段里程及叠加收费标准如下:

区间

萧江枢纽-灵溪东

灵溪东-龙港西

龙港西-钱库西

钱库西-钱库枢纽

连续高架桥

里程(公里)

1.843

4.249

7.498

0.473

叠加标准

(元/车次)

0

1

2

0

附件下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设置收费站及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