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市场强省,省商务厅会同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起草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专业市场始终是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随着内外形势变化、经济转型加速,部分专业市场面临发展动能不足、辐射带动作用弱化等问题。为此,省政府提出,要加快提升专业市场发展质量和发展活力,更好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在认真分析我省专业市场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起草了《意见》。
二、起草思路
围绕形成“4630”梯度发展格局,构建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体系,通过试点先行、分批推广的方式,推动专业市场与现代化产业体系、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快从传统交易平台向高能级产业服务载体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到2030年,全省专业市场实现年交易总额2.5万亿元以上,形成以4家千亿级市场为龙头、6家五百亿级市场和30家百亿级市场为中坚、其他市场为补充的“4630”梯度发展格局。
(二)聚焦品质提升,打造高能级市场。包括坚持分类施策、强化规划引领、规范经营秩序3方面举措。
(三)深化产商协同,打造共生型市场。包括推进产业链供应链紧密对接、优化服务供给、加大品牌培育力度3方面举措。
(四)促进场景融合,打造体验型市场。包括改善硬件设施和推动文商旅融合2方面举措。
(五)加快数智赋能,打造智慧化市场。包括积极推广数字技术和加快线上线下融合2方面举措。
(六)主动出海拓市,打造内外贸一体化市场。包括发展外贸新业态和构建海外服务网络2方面举措。
(七)引导有序退出,盘活低效市场。包括探索转型发展和妥善搬迁腾退2方面举措。
(八)加强政策支持。包括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加强土地政策支持、加强人才政策支持4方面举措。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浙江省商务厅
解读人:董希豪
联系方式:0571-8705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