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中心
    职责: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中心为浙江省数据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视联网、公共数据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府门户网站等规划、建设、管理和安全保障的辅助性工作,协助落实相关重大项目建设任务。

    (二)参与拟制数据要素、政务服务、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智慧城市等标准规范。参与数字浙江、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相关课题研究。

    (三)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研究,协助推进全省数据融合发展和技术创新,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以及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发展。

    (四)负责浙江省数据局电子政务网络和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办公设备的管理维护,以及有关会议的技术服务保障。

    (五)完成浙江省数据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