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49G/2025-00303
主题分类: 文物
发文机关: 浙江省文物局
成文日期: 2025-06-27
发文字号: 浙文物提〔2025〕28号
有效性: 有效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35号提案的答复
  • 日期: 2025-12-02 10:12
  • 来源: 浙江省文物局

杨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汛期对浙江省不可移动文物带来的文化安全风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浙江省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天气灾害等自然因素对文物产生的安全威胁,压实属地安全责任,加强防护设施建设、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提升文物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筑牢文物安全底线。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文物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已开展的工作主要有:

一、关于加强防洪设施建设

(一)完善文物保护区域防洪设施。开展文物保护区划内防洪堤坝、排水系统等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300座水库山塘加固和182公里海塘病险消除任务。强化古海塘等水利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隐患治理,做好防护工程建设,完善修缮技术标准规范和工艺工法。印发《浙江省水库除险加固(系统治理)实施方案(2022-2025)》,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深化标准化管理,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提升水库安全度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完善不可移动文物防洪排水系统。持续改善文物防洪排水能力,省文物局印发《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将防洪排水系统的治理工作纳入文物保护工程范畴,大力推进天一阁排水系统整治工程、岳飞墓修缮工程等重点解决排水问题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落实落地。加强汛期来临前排水系统的巡查疏浚,督导各地及时排查易受灾害影响的不可移动文物安全隐患,尤其是位于低洼位置或易受城市内涝影响的不可移动文物,及时疏浚河道、疏通排水,持续完善文物防洪排水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

二、关于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强科技赋能提升防护能力。省文物局印发《加强文物平安智慧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督导地方加快推进文物平安智慧工程建设,对处于河流、山坡等地质灾害点的省级以上文保单位配置视频监控、沉降监测等安全设施设备,逐步构建文物安全综合技术防护体系,增强文物安全风险基础监测能力。深化文物安全领域数字化改革,开展文物安全应用场景建设试点“揭榜挂帅”活动,指导宁波市海曙区、温岭市、泰顺县研发天气灾害预警监测处置应用,互联互通各部门物联感知设备监测数据,积极构建跨部门联合监测、联动响应的文物安全风险监测处置应用场景。今年,启动实施“123N”文物安全防范固本强基工程,聚焦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安全,开展文物安全数智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建立24小时应急指挥中心,逐级互联汇聚全省文物安全设施设备实时感知数据,逐步构建可视化监管、多维化感知、全时段监测、闭环式处置的文物安全数字化监管网络。

(二)强化预警监测实施精细化服务。建立气象安全应急联动机制,在重大汛期、梅雨期、台风天以及重要会议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联合会商研判,实现水文监测信息和洪水预警成果实时共享,及时发布洪水预警信号和风险预警信息。加强各部门数据共享,充分应用省内各地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并在不可移动文物周边加密建设自动气象站,联合开展文物古建筑气象安全风险预警服务。同时,指导地方文物、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重点强化桥梁等不可移动文物的洪水风险防范,落实水情监测、安全巡查等工作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置,确保安全。探索建立市县两级气象部门面向重点景区、重要文物的公众靶向预警信息发布业务。如杭州市气象局在西湖水域及周边文物安全气象服务、临安森林雷电灾害风险预警服务等工作上开展积极探索与实践,配合建立针对文物管理人员等特定对象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三、关于开展防护加固工程

(一)针对性开展保护工程项目。针对处州府城墙之行春门段城墙等存在结构性风险、受汛期暴雨积水潜在影响严重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保护修缮工程,以最小干预为基本原则,通过合理提升传统材料性能、优化传统构造做法等符合文物保护要求的补强加固措施,有效加强文物防汛稳固能力;对衢州城墙、泰顺廊桥之文兴桥等17座廊桥、新叶村乡土建筑等受灾严重的不可移动文物,第一时间归拢整理毁损构件,排查评估文物受灾情况,及时开展灾后抢修工程,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预防性保护试点。2021年以来,以金华兰溪诸葛村民居预防性保护项目为国家文物局首个古村落类预防性保护试点单位,针对民居建筑常见的局部漏水、构件局部拉脱、墙体开裂等“小病害”,实践“保养重于修建”“预防为主”“治小病防大病”的文物保护理念,及时开展稳固归位、补漏、修补等预防性保护措施,及时降低或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由注重文物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最大限度减少文物建筑历史性、真实性的流失。

(三)探索新型科技手段应用。积极实施文物防护新技术、新材料的科学研究,开展改性夯土、三合土、糯米灰浆等新材料实验,提升传统材料性能强度;借助图像处理、三维建模等技术手段,对受损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虚拟修复,为科学修复工作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安装传感器、监测设备等,对不可移动文物展开实时监测,使受灾文物状态数据能够实时采集、传输与处理,及时发现文物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预警信息。

四、关于建立完善切实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

(一)完善体系机制压实压紧各方责任。完善“1833”联合指挥体系,加强各部门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机制建设,制定8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规则,其中将文物作为重点防护对象,强化风险研判和管控,及时掌握文物保护现状、风险隐患及防汛救灾进展等情况,形成保护合力。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建设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建立文化遗产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机制,强化文物安全风险研判,并做好事先防范,针对天气灾害造成的文物安全事故和社会舆情事件,进行联合应对处置,防止文物损失及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扎实推进800个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乡镇(街道)提能升级建设,将文物安全纳入基层网格治理,明确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及文物周边区域防汛责任人,切实把防汛责任压实到基层末梢,确保每处文物有人管、有人看。

(二)彻查彻改风险隐患强化服务保障。坚持“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努力推动文物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锚定节假日、汛期等重要时段开展文物安全重点风险提醒,建立24小时应急报告机制,指导地方多部门协同作战,联动开展拉网式清查、地毯式整治文物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将地质灾害、山塘水库河网等区域文物安全作为检查重点,对发现的文物安全方面风险隐患立行立改,并落实安全防汛措施。同时,优化救援方案,制定小流域山洪、水利工程险情等现场救援方案,明确将文物等重要保护目标,实现“一场景一方案一打法”,常态化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推动“巨灾保险+防减救全链条服务”,鼓励地方为不可移动文物购买相关保险,提升文物保护的风险抵御能力减少因灾损失。

五、关于公众参与和教育

(一)加强文物安全社会化队伍建设。积极培育整合壮大文物安全管理各方力量,健全充实文物部门“安全监督员”队伍,强化文物保护单位、国有博物馆单位安全管理专业辅助力量;建立健全“镇街、村社文保网格员”队伍,落实文物保护单位“点位长”制度;加强“百城万名”文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安全检查、法律宣传、知识宣讲等志愿服务。同时,鼓励地方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电力、消防、保险企业、文保企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在天气灾害前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和风险评估,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做好文物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大运河文化宣传周等重要活动为依托,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新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普及文物法律法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增强群众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意识。举办全省文物安全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培育了一批懂安全、会检查、擅应急的文物安全技术能手,提升文物安全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下一步,省文物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高质量文博强省等目标任务,深化文物机制改革,加强政策供给,健全文物安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治理,突出预防保护,做好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科技赋能,提升监测能力,实现文物风险早发现早预防;引导社会参与,激活多元力量,营造文物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快形成“大文物”“大保护”“大融合”“大安全”工作格局,切实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精心保护好、守护好。

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文物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省文物局文物安全与督察处 刘松松

联系电话:0571-8708023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25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