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浙江出台反电诈地方性法规,守护百姓“钱袋子”
  • 日期: 2025-09-29 15:36
  • 来源: 潮新闻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发案最高、案损最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犯罪。日前,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打击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该《实施办法》是全国范围内首部反诈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如何跟骗子“抢时间”“拼速度”,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9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有关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发布会现场 潮新闻记者 邹宸 摄

宣传教育单设章节 提升社会防范意识

浙江的经济活跃度高,互联网普及率也很高,而这两点都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客观因素。去年,浙江电诈案件受理数、损失数和重大案件数同比下降,今年以来又同比分别下降11.98%、37.78%和65.85%。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形势依然严峻。

因此,《实施办法》具有强烈的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的在于结合浙江实际,更好地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积极回应反诈工作实践需要。

例如,单独设置“宣传教育”章节,就是本次立法的重要创新之一。《实施办法》将宣传教育固化为法定责任,就是要推动形成“人人识诈、全民反诈”的社会格局,这也是反诈总策略中“以防为主”的具体体现。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实施办法》也是一份最直观、最通俗的“防骗指南”。其中详细列举了投资理财类、刷单返利类、虚假购物类、虚假贷款类、虚假涉案类、网络婚恋交友类、仿冒熟人类等常见诈骗类型和手段特征。这样的“点单式”条款设计,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成了具体可感的风险警告,就是让大家了解掌握诈骗手法,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及时醒悟。

浙江广泛开展反诈宣传活动  潮新闻记者 徐文迪 摄

精准防治避免“误伤” 96110保驾护航

当前,“96110”反诈专线已成为公安机关开展预警劝阻的核心渠道和群众咨询举报的重要通道。此次,《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96110”为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用号码。

除了常见的预警劝阻、咨询举报、线索举报等功能外,如果反诈工作对生活造成不便,比如电话卡被封停、银行卡被冻结等情况,也可以通过这条专线咨询、申诉。公安机关将开展核查,一经核实,将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予以解除。

这也体现了此次立法重点关注的“精准防治”原则。

为避免反诈工作中发生“误伤”,《实施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涉诈风险程度,确定精准、合适的预防方式和处置措施。对不符合整体冻结情形的账户,应当在查明后及时变更为限额冻结。对账户内没有涉案资金流入,或者流入账户的涉案资金系提供商品、服务并完成交易后合法收取的市场合理对价的,应当在查明后及时解除冻结。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紧急止付或者冻结措施后,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核查工作,甄别资金性质,核实涉案数额,准确适用冻结措施。

民警指导企业员工下载反诈APP 蔡伟华 摄

加强技术反制 将反诈触角延伸到方方面面

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手法一直在不断迭代,反诈技术也要与时俱进。

据统计,近年来浙江已拦截涉诈短信11亿余条、阻断涉诈来电7500余万次、封堵涉诈网址6800余万条;以短信、电话和上门等方式开展预警提醒劝阻,成功避免群众损失52.36亿元;及时阻断向涉诈银行卡转账资金14.76亿元。

《实施办法》也为技术反制、行业治理等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时俱进地将触角延伸到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的各领域环节。

例如,当前有诈骗分子在利用“GOIP”“VOIP”“猫池”等设备,向国内的受害人拨打诈骗电话或群发诈骗短信。经由外联设备呼出的电话、发出的短信迷惑性强,让人更容易上当受骗,也给公安机关追踪溯源增加了难度。

《实施办法》对此作出专门规定:一方面,要求医院、宾馆、网吧等场所管理者履行好日常的巡查义务,不能让自己的经营场所成为骗子的“机房”;另一方面,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发挥专业优势,定期对通信设施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这些非法设备。双管齐下,最大限度挤压这类设备的活动空间。

在新兴业态方面,《实施办法》对快递经营企业在寄递环节的报告义务作出了规定。比如,在收寄过程中发现批量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不合常理的黄金、现金等情况时,企业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此次立法还系统性地强调了“数据赋能”的重要地位,明确要统筹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电子数据共享平台,推进金融、通信、互联网等关键行业领域的涉诈样本信息数据共享,旨在从根本上打破行业间的“数据壁垒”,通过数据的高效流转和综合分析,为预警、劝阻、打击、溯源等反诈全链条工作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